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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馬司指揮
來源:互聯網

兵馬司指揮是中國明代設置的一個官職名稱,其職責包括負責京城內的治安巡邏、清理街道和水道以及監管囚犯和防火工作。清朝時期繼續沿用這一制度,成為五城兵馬司的主要官員。

職責范圍

兵馬司指揮作為五城兵馬司的負責人,每座城市均有一人擔任此職,且均為漢族人士。他們的職位等級為正六品,擁有獨立的辦公場所,并配備有副指揮和吏目等輔助人員。主要職責包括巡查并抓捕盜賊,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監督監獄囚犯的情況,以及組織消防滅火等工作。當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時,他們還負有檢驗尸體和追查兇手的責任。此外,他們也負責管理城市的棲流所和平糶米廠等相關事務。

參考資料 >

卷五十.集大家書法.2024-10-23

五城兵馬司:朱元璋為大明帝國設置的京都“大管家”.搜狐網.2024-10-23

兵馬司指揮.中華文史網.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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