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振一(1931年-2022年12月25日),男,籍貫海城市,吉林大學經濟系畢業,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原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經濟研究所退休干部、財政研究室主任、研究員、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財政學會顧問。曾任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學術委員、學位委員,財政金融室主任。曾任社會兼職有中國財政學會常務理事、副秘書長,中國稅務學會常務理事,中國國有資產管理學會常務理事,中國工經協會個人會員,十多所高等院校兼職或特聘教授。2022年12月25日,何振一同志因病在北京逝世。
人物經歷
1956年調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經濟所從事財政與企業財務研究工作,1978年轉入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工作。
1992年起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2017年,因何振一從事財政科學理論與政策研究60余年做出的杰出貢獻,財政部和中國財政學會授予他“中國財政理論研究終身成就獎”,這是中國財政學界的最高獎項。
研究成果
獨著:
1.《工業企業經濟核算制理論與方法》,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3年。
2.《理論財政學》,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7年出版,2005年第二版。
主編:
1.《公共財政叢書》六卷本:《公共財政概論》《公共支出》《公共收入》《公共預算》《公共財產管理》《公共債務》,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0年——2003年先后出版。
合著:
1.《構造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財政體系》,江蘇人民出版社,1999年。
2.《中國財政支出結構改革》,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
3.《中國市場經濟下財政必要規模研究》,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8年。
咨詢性成果:
1.《關于改進利改稅辦法的建議》,1983年完成,稅制改革前,先后應邀改成論文于《人民日報》和《紅旗》雜志發表。
2.《論經濟體制大變革中財政職能問題》,《改革》雜志第6期,1992年。
3.《深化事業體制改革的大思路》,《財貿經濟》第8期,1994年。
4.《改革農村公共分配制度方能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中國社會科學院要報》第31期,1997年。
5.《建立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體制改革的幾個理論問題》,1999年。
6.《中國土地價、稅、費問題的改革方略與對策》,2000年。
7.《物業稅與土地出讓金不可相互替代簡論》,2003年。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