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客票遺失是指旅客不慎將客票遺失的情況。當旅客遺失客票時,應當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航空公司或其授權的銷售代理機構報告并申請掛失。如果在旅客提出掛失之前,客票已經被他人冒用或者冒領,那么航空公司將不會承擔相關責任。對于定期客票,如果旅客能夠在所乘坐航班預計起飛時間的一小時之前向航空公司提供有效證明,則航空公司可能會為其重新發放一張新的客票,用于搭乘原定航班。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情況下新發放的客票將無法辦理退票手續。
不定期客票遺失處理
若旅客遺失的是不定期客票,他們應該及時聯系最初購買機票的售票處,并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以申請掛失。一旦確認客票沒有被他人非法使用或領取,在客票的有效期內(通常是自購買之日起一年),并且在客票到期日之后的三十天之內,旅客可以辦理退款手續。對于國際航線的客票,具體的時間限制可能由航空公司另行規定。
參考資料 >
消費者航空旅行指南——客票遺失.中國政府網.2024-11-04
旅客須知.旅客須知.2024-11-04
華夏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總條件2020年11月14日(含)起執行.華夏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總條件2020年11月14日(含)起執行.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