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18年本)》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于2018年1月15日發布的一項法規,旨在加強對光伏行業的管理和指導,促進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以推動中國光伏產業的可持續發展。該規范條件自2018年3月1日起生效。
規范條件概述
發布背景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推動光伏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提升行業管理水平和發展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原有的《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進行了修訂,形成了《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18年本)》。
主要內容
生產布局與項目設立
- 光伏制造企業和項目應當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以及地方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環境功能區劃和環境保護規劃等要求。
- 在法律規定禁止建設工業企業的區域內,如基本農田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不得建設光伏制造項目。現有的企業在這些地區內應限制擴張,并逐步遷移。
- 新建和改擴建光伏制造項目的資本金比例有具體要求,多晶硅制造項目為30%,其他項目為20%。
生產規模和工藝技術
- 光伏制造企業應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確保產品品質優良、生產成本低廉。
- 光伏制造企業應具備一定的技術研發能力和生產能力,包括獨立的研發機構、技術中心或高新技術企業資質,以及穩定的生產和銷售服務能力。
- 不同類型的光伏制造企業應滿足相應的產能要求,如多晶硅項目最小規模為3000噸/年,硅錠、硅棒、硅片、晶硅電池、晶硅電池組件、薄膜電池組件、逆變器等均有具體的產能標準。
- 現有的光伏制造企業及其產品應達到特定的技術指標,如多晶硅電池和單晶硅電池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為18%和19.5%,薄膜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也有相應要求。
技術指標要求
新的《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18年本)》提高了對新建和改擴建企業及項目產品的技術指標要求,以鼓勵技術創新和提高產品質量。例如,多晶硅電池和單晶硅電池的最低光電轉換效率分別提高至19%和21%,薄膜電池組件的最低光電轉換效率也有所提升。
落后產能處理
對于未能滿足規范條件要求的現有光伏制造企業及項目,將通過兼并重組、技術改造等方式,使其能夠達到規范條件的要求。
內容解讀
2018年1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18年本)》,這是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進行的修訂版。新規強調了對新增產能的管控,要求光伏企業注重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和降低成本。同時,明確了不同種類光伏產品的最低光電轉換效率要求,以推動整個行業的技術進步。
參考資料 >
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征求意見.人民網.2024-08-19
光伏制造業行業規范條件.百度律臨.2024-08-19
工信部:公開征求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及管理辦法.玻璃工業網.2024-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