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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地震是指在沒有地震儀的歷史時代發生的地震,通過查閱史書及各種典籍、地方志書、碑紀,以及現場訪問調查等,得知的歷史上發生的地震。在中國,常指有系統儀器觀測資料以前發生過的有歷史文字記載的地震。歷史地震的規模、震源、烈度等是通過這些資料來推定。記錄在案的最強地震為智利大地震,震級達到9.5。
古地震
與歷史地震相對應的有儀器測定地震(使用現代地震儀器觀測到的地震)和古地震(沒有文字記載、采用地質學方法發現的地震)。
發展歷史
中國最早的地震記載約在公元前23世紀。宋代,元代以來盛行地方志書,地震資料數量明顯增加。明代(公元15世紀)以來,除邊遠地區外,中等強度以上的地覆記載已比較完整,迄今積累了600余年的序列資料,延續時間之長,內容之豐富,居世界之先。
意義
在中國地震活動性的統計分析工作中,古地震只能反映個別特大地震事件,全國范圍內比較系統、完整的儀器測定地震資料序列僅30年。因此,歷史地震資料的搜集研究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對合理確定有關地震參數有很大作用。通過歷史地震資料的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地震的歷史活動性,為地震預測和防災減災提供重要參考。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