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稅務局曾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正廳級)。
2018年6月1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舉行掛牌儀式。按照《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合并,組建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報全省稅(費)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稅(費)源調查,加強稅(費)收入的分析預測。
(三)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執行情況;參與研究全省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四)承擔組織實施征收范圍內的各項稅收和基金(費)的征收管理責任。
(五)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范納稅服務行為;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稅收宣傳。
(六)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管理和稅源管理。
(七)制定和監督執行稅收業務、征收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地方稅務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擬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組織地稅系統實施金稅工程。
(九)負責全省地稅系統領導班子建設、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省地稅系統財務預決算、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 >
【人民網】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正式掛牌.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2022-08-13
原安徽省地方稅務局 2017 年部門決算.六安市人民政府.2022-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