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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是臺灣臺南市的最高行政機關,隸屬于臺灣地區行政機構管轄。臺南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行政院。現今的臺南市政府為“直轄市”之行政機關,而此“直轄市”于2010年12月25日由臺南縣與臺南市兩個縣市合并改制而來。辦公廳舍分設安平區(永華市政中心)與新營區(民治市政中心)兩地,采雙市政中心模式。臺南市政府的首席行政官是由直接選舉產生的臺南市市長。
正文
臺南市政府是臺灣臺南市的最高行政機關,在臺灣當局架構中屬于“直轄市”政府位階,直隸于臺灣地區行政機構管轄。臺南市市政府的組織架構,最早可追朔至日據時代,于1920年9月臺南設市時所成立的“臺南市役所”,隸屬于臺南州。2010年12月25日,原臺灣省臺南市和臺灣省臺南縣合并升格改制為“直轄市”,成立新的市政府,其位階和省政府平級。
參考資料 >
歷史沿革.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2024-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