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緬甸最高法院
來源:互聯網

緬甸最高法院(緬甸語:?????????????????????????????)是緬甸的最高司法機構,根據緬甸憲法,作為一個獨立的司法實體,與立法和行政部門并列。最高法院的職能和法官的人數由憲法規定,法官人數應在7至11人之間,包括一位首席大法官。現任最高法院院長為Tun Tun Oo,自2011年3月30日上任。最高法院原位于仰光市凱奧克他達區,2006年遷至新首都內比都

正文

緬甸最高法院,為緬甸最高級別的司法機構。緬甸最高法院所在地原位于仰光Kyauktada。2006年,最高法院遷往新首都內比都。

最高法院的職能由緬甸憲法所規定。現有法官11人。現任最高法院院長tun?Tun?Oo,2011年3月30日上任。

參考資料 >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