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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殖民地是指那些盡管擁有自己的行政機構、軍隊,但在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受到其他國家控制的國家。這類國家通常被稱為半殖民地國家或保護國,同時也包括其他類型的委任統治地、托管地,以及殖民主義國家在其領土上設立的“海外領地”“附屬地”“海外省”等。次殖民地的概念可以追溯至公元前,而在15世紀至20世紀中期,其影響范圍最為廣泛。
特點
次殖民地雖然名義上有主權,但實際上它們的地位并不優于殖民地。孫逸仙曾在1924年的一系列演講中提到,中國的實際情況就是處于次殖民地狀態。他認為,盡管中國表面上獨立,但由于遭受列強的政治、經濟及人口壓力,實際上已經失去了獨立自主的權利,成為列強的附庸?!耙宰鲆粐呐`,比較做各國的奴隸地位是高得多,講到利益來又是大得多。故叫中國做半殖民地,是很不對的。依我定一個名詞,應該叫做‘次殖民地’?!彼€舉例說,越南和朝鮮如果遇到自然災害,作為主國有責任提供援助;然而,對于次殖民地的中國來說,西方帝國主義者不僅不會提供幫助,甚至會袖手旁觀。
參考資料 >
請問“殖民地”、“半殖民地”、“次殖民地”、“封建”、“半封建”、“次封建”分別是什么意思?.愛問.202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