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General office of the the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條例 Uygur Autonomous Regiongovernment),掛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參事室牌子,為協助自治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自治區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7號),設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參事室)(以下簡稱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掛自治區人民政府參事室牌子,為協助自治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自治區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督查和電子政務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增加指導、監督全區政務公開工作的職責。
內設機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部門本級下設24個處室,分別是:秘書一處、秘書二處、秘書三處、秘書四處、秘書五處、秘書六處、秘書七處、秘書八處、秘書九處、秘書十處、綜合一室(保密辦)、綜合二室、參事(文史)室(綜合三室)、總值班室、政府督查室、政府政務服務辦公室、政策法規處、信息編譯處、人事處、財務審計處、機關黨委、離退休干部工作處、電子政務辦公室、征兵辦公室。
主要職能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承擔的主要職能有:
1.負責自治區人民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2.協助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起草或審核以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
3.研究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請示自治區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
4.督促檢查自治區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并跟蹤調研,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督辦工作。
5.負責自治區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地區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傳達和督促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決定。
6.協助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處理應急事件和重大事故,負責自治區人民政府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7.負責指導、監督自治區政務公開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8.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重點,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9.負責推進、指導、協調自治區人民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
10.負責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管理。
11.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 年部門預算公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2022-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