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監察委員會是由資陽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并向資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四川省監察委員會負責,并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2018年1月5日,資陽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市委書記周喜安為資陽市監察委員會掛牌,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王海波一同掛牌。
主要職責
監察委員會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一)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三)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監察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相關決定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結合資陽市實際,作如下決定:
一、根據資陽市監察委員會主任的提名,資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資陽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二、任免資陽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采用電子表決器或者其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以資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
三、資陽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在按照法定程序產生后,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四、資陽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任免及主任、副主任、委員憲法宣誓工作中的其他事項,參照適用《資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和《資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和常務委員會舉行憲法宣誓儀式組織方案》。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參考資料 >
資陽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四川在線.2022-08-07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國人大網.2022-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