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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憲國就是將以前的以國王皇帝手中的立法權行政權過渡到以憲法為中心的國會中,但國家仍然保留君主的國家。
簡介
君主立憲國就是將以前的以國王皇帝手中的立法權行政權過渡到以憲法為中心的國會中但國家仍然保留君主的國家,世界上最早的立憲國為英國,于1689年的《權利法案》確立。
君主立憲制
君主立憲制一般分為兩制(二元制和議會制),二元制中君主有對議會的否決權,可以任命內閣直接掌政。(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國和明治維新后一段時間的日本。)目前大多數是議會制,君主不掌握實權。(如英國、荷蘭、比利時、丹麥、挪威、瑞典、泰國、日本等。)君主的實際權力減弱,其職責大多是禮儀性的。
君主立憲國-主要國家
目前的君主立憲國主要有:
歐洲:英國、荷蘭、比利時、丹麥、挪威、瑞典、西班牙、盧森堡、列支敦士登、安道爾、摩納哥等
美洲:加拿大、巴哈馬、安提瓜和巴布達、巴巴多斯、伯利茲、圣克里斯多福與尼維斯、圣盧西亞、圣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格林納達、牙買加
注: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的國家元首均是英王
參考資料 >
君主立憲國-互動百科.互動百科.2013-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