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陽,男,漢族,1958年7月生,陜西富平人。1980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1980年8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xué)歷。
人物履歷
1980年08月——1985年06月,在蒲城師范教導(dǎo)處工作;
1985年06月——1988年07月,任蒲城師范教導(dǎo)處副主任科員;
1988年07月——1989年02月,在渭南地區(qū)信訪局工作;
1989年02月——1990年12月,任渭南地區(qū)信訪局秘書科副科長;
1990年12月——1992年10月,任渭南地區(qū)信訪局秘書科科長(其間:1991年2月——1992年1月,在蒲城縣掛職鍛煉任荊姚鎮(zhèn)黨委副書記);
1992年10月——1997年10月,任潼關(guān)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1997年10月——2002年02月,任潼關(guān)縣副縣長(其間:1999年9月——2002年5月,在陜西工商管理碩士(MBA)學(xué)院西北大學(xué)教學(xué)點學(xué)習(xí));
2002年02月——2005年06月,任渭南市政府副秘書長,市信訪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5年06月——2005年08月,任大荔縣委副書記(正縣,主持工作);
2005年08月——2010年02月,任大荔縣委書記;
2010年02月——2010年05月,任渭南市委常委、大荔縣委書記;
2010年05月——2011年12月,任渭南市委常委;
2011年12月——2013年02月,任渭南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3年02月——2016年08月,任陜西省渭南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16年08月——2018年03月,任陜西省公安廳正廳級偵察員,陜西省渭南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陜西省十一次黨代會代表,渭南市三屆市委委員,市二次、三次黨代會代表,市三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任免信息
2016年8月16日,任陜西省公安廳正廳級偵察員。
2018年3月28日,陜西省政府決定,免去王春陽的陜西省公安廳正廳級偵查員職務(wù),退休。
參考資料 >
陜西任免陳俊鋒、蘇虎超、周彬縣、胡保存、張智華、任國等職務(wù).中國經(jīng)濟網(wǎng).2022-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