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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是羅馬尼亞教育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專門機構。主要職責是:根據(jù)羅馬尼亞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所確定的保護范圍,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關懷受保護的未成年人的成長,研究他們的苦衷和要求,在必要時把情況匯報給上級保護機構。中央勞動部設立中央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指導和組織全國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基本介紹
如對委員會的決議不服,可向未成年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罰款決議除外)。法院宣判的判決書為終審判決書。保護委員會成員由人民委員會執(zhí)委會、勞動和社會保護局、教育局、衛(wèi)生局、國家地方行政管理局、警察局、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以及優(yōu)秀家長的代表組成。委員會的決議具有法律效力,如執(zhí)行時遇到阻力,由警察保證執(zhí)行。
下設機構
2021年7月,經(jīng)南昌市政府批準,調(diào)整成立南昌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未保委主任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擔任,未保委副主任由萬秀奇副市長、樊三寶副市長、王耀副秘書長、王小文副秘書長和市民政局局長鄒曉東同志擔任,32個成員單位分管領導擔任委員,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承擔未保委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長兼任。
參考資料 >
江西南昌成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界面新聞 · 快訊.界面新聞 · 快訊.2021-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