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曙生,1963年,調青海省公安廳工作。 1977年調安徽省公安廳工作,曾任省政策法律研究室副主任。 1983年起任安徽省公安廳副廳長,兼任安徽省法學會、犯罪心理學會副會長。
安徽舒城中學54屆初中畢業生。1961年在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治大學)畢業,同年入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工作。1963年,調青海省公安廳工作。1977年調安徽省公安廳工作,曾任省政策法律研究室副主任。1983年起任安徽省公安廳副廳長,兼任安徽省法學會、犯罪心理學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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