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是宗法性是因明學中的一個重要術語,指的是因必須在外延上包含宗上的有法,否則就不能作為有效的推理前提。
釋義
遍是宗法性(梵pak?a-dharmatva,藏phyogs-ki chos-ki ltos-gshi-la yod-pa)是指因明學中因的三個特征之一。其中,“遍”表示普遍性,即一個較廣的概念包括一個較窄的概念;“宗”指宗上的有法;“法”指因;“性”指特性。具體而言,因必須在外延上涵蓋宗上的有法,否則就不能作為有效推理的前提。《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提到:“若因不遍宗有法上,此所不遍,便非因成。”
四種類型
唐朝的因明學者總結出了四種類型的因,分別是:
1. 是宗法而非遍:因雖然是宗上有法的一種法,但并未遍及于有法之上,而是與有法的部分外延有關聯。
2. 是遍而非宗法:因雖然遍及于宗上的有法,但并非有法的一種法。實際上,這種因并不存在,因為如果因真的能遍及于有法,那么它就一定會是宗上有法的法。
3. 非遍亦非宗法:因既未遍及于宗上的有法,也不屬于有法的一種法。這種情況下,因會犯下多種錯誤,如“兩俱不成”、“隨一不成”、“猶豫不成”、“所依不成”。
4. 是遍亦是宗法:因既遍及于宗上的有法,也是有法的一種法。這是唯一正確的因相,因為它排除了其他三種情況的錯誤。
理解與爭議
對于“是遍而非宗法”的理解,唐朝的玄應、文軌、定賓等人提出了不同的觀點,但他們提出的例子并不被廣泛接受。《因明入正理論疏》明確指出:“必無是遍非宗法句。但遍有法,若有別體,若無別體,并能成宗;義相關故,必是宗法。”這意味著,即使因與有法是“別體”,也能證成宗。秋篠山善珠則通過舉例說明了這一點。
觀點分歧
對于“是遍而非宗法”的存在與否,存在著不同的觀點。一些學者認為這種因是存在的,而另一些學者則持否定態度。《因明入正理論疏》強調:“唯遍亦宗法,是正因相。為簡非句(指以上非遍非宗法等句),故說遍是宗法性。”也就是說,只有“遍亦宗法”才是正確的原因,而“遍是宗法性”則是為了排除其他錯誤情況而規定的。
參考文獻
《因明義斷》
《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
《因明論疏明燈抄》卷二(末)
《因明論疏瑞源記》卷二、卷三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