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曾是商務部組成部門。2014年4月,商務部原公平貿易局職能與原產業損害調查局的產業損害調查與裁決工作職責合并,新組建貿易救濟調查局。
主要職能
1.擬訂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部門規章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2.承擔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及對外事務;負責相關進口案件的受理、立案、對外公告的發布、產品范圍調整、信息披露、對有關利害關系方的通知等;負責傾銷、補貼和保障措施進口數量增長的調查和裁決;以商務部名義擬訂和發布相關公告并監督實施、跟蹤評估;負責與承諾協議 相關的磋商、談判,商簽承諾協議并監督實施。
3.調查并分析各國(地區)的貿易及投資法律法規、政策及措施,對涉及我國的歧視性貿易壁壘和措施進行相關磋商、談判并開展應對工作。
4.指導、協調境外對我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建立并完善我出口應訴機制。
5.跟蹤和分析進出口產品有關情況,建立并完善全球貿易投資壁壘調查及預警網絡和機制,定期發布國別(地區)貿易投資環境調查報告。
6.指導和協調國內政府部門、中介組織和企業開展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宣傳、培訓、咨詢。
7.協調相關部門擬訂多雙邊貿易協定談判中與貿易救濟措施有關內容的中方立場,負責相關談判;負責世貿組織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協議下的多雙邊磋商;負責與進出口公平貿易有關的多雙邊交流與合作。
8.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進出口公平貿易局下設12處1室,分別是:辦公室、綜合處、規則處、立案處、進口調查一處、進口調查二處、進口調查三處、復審處、出口地區一處、出口地區二處、出口地區三處、出口地區四處、壁壘調查處。
參考資料 >
領導致辭.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202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