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1月,成立深圳市聾人聾啞人協會。1985年1月,成立深圳市社會福利基金會。1988年11月,在市盲人聾啞人協會和市社會福利基金會基礎上成立深圳市殘疾人聯合會。
沿革職能
初創階段
1979年11月,成立深圳市盲人聾啞人協會籌備小組,籌備小組成員19人;
1983年8月,籌備小組成員調整為15人;
1983年11月,深圳市盲人聾啞人協會成立并召開第一屆代表大會,正式代表80人,其中聾啞人代表40人,盲人代表10人;副市長甄錫培擔任協會主席,李詩平任秘書長;配事業編制3名;這是深圳市建市后第一個殘疾人組織;
1984年8月,成立深圳市社會福利基金會籌備小組;
1985年1月,深圳市社會福利基金會召開成立大會,配事業編制6名。葉惠青任秘書長;
1987年5月,李詩平任市盲人聾啞人協會會長;
1988年9月,在市盲人聾啞人協會和市社會福利基金會基礎上,組建深圳市殘疾人聯合會籌備領導小組,羅國生任組長,葉惠青任常務副組長,李詩平任副組長;
1988年11月,市政府發出《關于組建深圳市殘疾人聯合會的通知》。明確市殘聯為全市性殘疾人事業團體,享受副局級待遇,由市民政局代管,在財政計劃中單列戶頭,與市屬各部門和各區(縣)建立業務關系;
市殘聯內設一室三部,即理事長辦公室、群工部、綜合服務部和基金部,事業編制20名。
市社會福利基金會、市盲人聾啞人協會牌子保留,原有事業編制9名由市人事局收回,有關工作由市殘聯統一承擔。葉惠青任市殘聯理事長。
1990年12月,市殘聯內設機構調整為辦公室、康復部、宣教部和企業管理部;
1994年6月,增加編制3名,用于加強對殘疾人文體事業的組織、指導及管理工作;
1996年1月,內設機構調整為辦公室、康復部、教育就業部和宣傳文體部;
1996年7月,根據深編[1996]068號文《關于市殘聯隸屬關系、待遇調整問題的批復》,市殘聯計劃單列,升格為市政府直屬的正局級事業單位,正副理事長分別享受正副局級待遇,內設部室正副職分別享受正副處級待遇(市殘聯歷任理事長、副理事長名錄見附表1);
根據“三定”方案,市殘聯是融殘疾人自身代表組織、社會福利團體和事業管理機構為一體的全市性殘疾人事業團體,基本職能是協助政府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和規劃,發揮綜合、協調、咨詢、服務作用,對殘疾人領域的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開展和促進殘疾人康復訓練、教育培訓、勞動就業、文化體育、生活福利、社會服務和殘疾預防工作,落實殘疾人社會保障措施,改善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和條件,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為加強政府對殘疾人工作的領導,
1992年10月,成立深圳市殘疾人事業領導小組,副市長李廣鎮任組長,成員有民政、教育、衛生、勞動、人事、計劃、財政、工商、稅務和市殘聯等部門的負責同志。
1994年8月,深圳市殘疾人事業領導小組更名為深圳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由一名分管副市長任主任(至2000年未變)。
市殘聯黨的組織建設
1990年元月成立市殘聯黨支部,隸屬市民政局機關黨委;
1990年3月,成立中共深圳市殘疾人聯合會黨組。市殘聯黨組書記由市殘聯理事長兼任;
1997年11月,成立機關黨總支,隸屬市直機關工委。
市殘聯成立后,租用市民政局場地(紅嶺中路21號4樓)辦公;
1994年5月起租用松園路3號銀河大廈7樓辦公;
1997年1月起租用松嶺路56號南園大樓4樓辦公。
組織體系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會務、文電、檔案、保密、保衛、后勤、接待等行政管理事務;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管理殘疾人事業經費、基建投資及物資供應,承擔直屬單位財務審計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編制、人事、勞資、外事工作;負責機關黨務、紀檢,群團組織、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全市殘疾人事業調查、年終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全市殘聯信息網絡建設規劃及實施工作;負責組織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與實施;負責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組織宣傳(權益保障)部
負責市殘聯主席團、理事會的日常協調工作;指導基層殘聯組織建設;協調各種殘疾人社團組織的日常工作;調查殘疾人狀況,發放和管理殘疾人證;擬訂本市殘疾人社會保障有關政策和規定;落實殘疾人生活保障措施;負責殘疾人的信訪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務,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組織開展殘疾人普法教育工作;宣傳殘疾人事業,組織編寫、制作殘疾人特需讀物和精神文明產品;組織開展殘疾人文化、藝術、體育活動;組織開展志愿者助殘活動;開展對外聯絡,加強與國際殘疾人組織的聯系,促進合作。
康復就業部
組織制定和實施殘疾人康復工作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協調殘疾人服務機構的業務工作;指導殘疾人輔助器具評估轉介及適配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殘疾預防工作;組織殘疾人服務人才培訓,開展學術交流;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和實施殘疾人教育工作計劃;促進殘疾人教育,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協助有關部門制定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工作;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
直屬單位
深圳市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
一、單位職責
1、承擔對殘疾人的評估轉介及就業、康復、輔具服務等工作;
2、參與全市殘疾人有關政策、辦法、規范的制定;參與各類殘疾人服務機構的標準制定、資質評定、督導檢查;協助做好殘疾人有關就業、康復和輔具工作的規劃、組織與實施;
3、開展對全市殘疾人就業、康復、輔具等機構的業務指導、技術培訓等;
4、搭建和管理殘疾人就業、康復、輔具服務信息平臺,宣傳普及殘疾人就業、康復、輔具服務等方面的政策及知識;
5.其它與殘疾人服務相關的工作。
二、內部機構設置
1、綜合及評估轉介部,主要職責:
a>負責中心人事、行政文秘、財務、對外宣傳接待、黨工青婦、信息建設、項目管理、資產管理、采購及總務后勤等工作;
b>承擔殘疾人通報、評估、轉介及殘疾評定等工作;
c>參與各類殘疾人服務機構的標準制定、資質評定及督導檢查;
d>搭建和管理殘疾人就業、康復、輔具服務信息平臺,宣傳普及殘疾人就業、康復、輔具服務等方面的政策及知識。
2、康復輔具部,主要職責:
a>負責康復、輔具項目組織實施及督導;
b>協助做好殘疾人康復工作的規劃,負責康復技術規范及標準制定,康復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與專業技術培訓;
c>協助做好殘疾人輔具工作的規劃,負責輔具技術規范及標準制定,輔具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與專業技術培訓,開展輔具應用研究及輔具研發推廣;
d>承擔殘疾人康復、輔具服務工作;
e>參與全市殘疾人康復、輔具有關政策、辦法、規范的制定。
3、教育就業部,主要職責:
a>承擔對殘疾人的就業指導工作;
b>負責全市就業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以及全市按比例就業等工作的組織實施;
c>負責就業服務、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督導;
d>協助就業服務相關政策、規范的制定和實施。
深圳市特殊需要兒童早期干預中心
1、承擔0-7歲聽覺、智力障礙和孤獨癥、腦癱等特殊需要兒童的康復教育工作;
2、開展特殊需要兒童康復教育研究,開展腦潛能開發應用、玩教具研制開發工作;
3、開展特殊需要兒童社區康復工作,開辦家長學校,培訓家長;開展社區康復指導,推廣康復教育知識;
4、協助推廣“隨班就讀”工作,承擔特殊需要兒童全納教育的聯絡、指導和協調工作;
5、參與制定全市特殊需要兒童康復教育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協助做好民辦康復機構的業務管理;
6、制定和實施全市特殊需要兒童康復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開展學術交流;
7、參與殘疾兒童報告制度的實施工作,負責報告殘疾兒童的跟蹤、康復指導。
專門協會
肢殘人協會,聾人協會,盲人協會,智力殘疾人及親友協會,精神殘疾人及親友協會。
參考資料 >
市殘聯內設機構.深圳市殘疾人聯合會.2022-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