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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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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自新(1885~1920)字銘卿。蒲城縣人。早年肄業(yè)于三原宏道高等學(xué)堂。清末舉人。曾任蒲城縣高等小學(xué)堂教習(xí)、蒲城教育分會會長。光緒三十二年(19 06) 井勿幕日本回陜,發(fā)展同盟會會員,他首批加入,任東路負(fù)責(zé)人,積極從事革命活動。

正文

常在修縣志和改革城鄉(xiāng)小學(xué)教育問題上,與知縣李體仁多有爭議;加之他又派員清查劣紳原烈十多年管理教育的賬目,反對陜西省督撫借用外債修筑西潼鐵路,引起李體仁和原烈的憤恨,蓄謀迫害。三十四年九月二十二日(1908年10月16日),李體仁率衙役百余人,緊封縣城四門,直撲教育分會,將常拘捕,革除功名,嚴(yán)刑拷打,但他未吐一字。 時人傳誦:“常銘卿,是英雄,挨了五百沒吭聲。”同時被捕師生有40余人。在獄中,他以“陜西一沙粒”為筆名撰寫文章,揭露“蒲案”事件原委,呼吁各界救援。由于被捕師生守口如瓶,李體仁、原烈等雖明知是同盟會與其作對,但苦無證據(jù)。后在省內(nèi)外、國內(nèi)外愛國人士聲援下,清廷將李體仁革職,全部開釋被捕師生。

此后,常又與焦子靜李仲特等在西安市建立健本學(xué)堂,培植革命力量。辛亥西安起義成功后,任陜西省軍政府秘書、教育司次長。1914年陸建章主陜,排除革命黨人,他憤然辭職,隱居鄉(xiāng)間。1920年2月1日過洛河時,不幸失足,溺水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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