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忻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發〔2019〕2號),忻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組織、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以及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全市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全市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組織開展全市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相關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相關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全市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全市宏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和全市“質量強市、名牌興市”發展戰略,負責擬定相關政策、規劃、措施和考核辦法,開展全市質量狀況統計分析,實施政府質量獎勵制度。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組織落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全市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市級監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全市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全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酒類商品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全市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全市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推動全市新型標準體系建設。組織制定市級地方標準,負責市級地方標準的立項、審查、批準、編號、發布和復審工作。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依法監督管理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工作。推動對標達標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各級標準化示范試點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條碼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全市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全市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全市知識產權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加強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發展規劃和制度措施。推動全市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全市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促進知識產權運用。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
(十六)指導、協調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開展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
(十七)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建立落實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藥品安全風險。
(十八)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并監督檢查。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和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許可、醫療用毒性藥品零售經營資格許可、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核發、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證明核發。監督實施國家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
(十九)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網絡銷售備案工作。承擔執業藥師注冊初審工作。
(二十)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依職責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上市后風險管理和處置工作。
(二十一)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二十二)負責制定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二十三)負責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信用體系建設。
(二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協調推進全市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領域政策研究和市場環境形勢分析。擬訂全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與評估。承擔重要綜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并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保密、檔案、信訪、安全、值班、目標責任考核等工作。負責重要工作督查督辦。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指導機關后勤管理工作。
(二)黨組辦公室(應急辦)。承擔黨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突發事件的應急協調處置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方面組織協調等相關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制訂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人才隊伍建設、人才管理。組織指導基層規范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四)科技和財務科(內審科)。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全市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擔相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成果應用、科學普及、科研成果評審和獎勵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預決算,擬訂財務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會計核算、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及制裝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負責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規范性文件。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依法依規細化行政執法流程、規范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市局查處的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擬訂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關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負責全市市場監管執法辦案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指導縣級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六)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全市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和信息公示工作。組織實施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系工作。指導查處全市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工作。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市場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合同行政監管、商品交易市場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全市消費維權工作和消費環境建設。指導開展市場監管咨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依法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動產抵押登記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專業市場規范管理工作。配合開展有關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八)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科(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組織開展全市反壟斷統一執法工作。依法開展對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以及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的執法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監督公平競爭審查落實情況。擬訂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政策措施。依法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經營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和組織開展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和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九)廣告監督管理科。承擔指導全市廣告業發展工作。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全市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負責全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全市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指導促進全市公益廣告發展工作。
(十)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協調全市網絡市場行政執法。指導協調網絡商品交易違法行為查處工作,依法打擊網絡商品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組織指導網絡商品交易平臺和網絡商品經營主體規范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一)質量發展和監督管理科。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工作。組織實施政府質量獎勵制度,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推進全市品牌建設。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全市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全市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承辦市質量強市領導組、市名牌戰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擬訂生產和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和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并組織實施。開展產品質量監督工作。配合省局做好監督抽查相關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指導全市工業產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二)食品安全協調科。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區域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辦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生產領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并指導開展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食鹽專營管理。組織實施并指導開展全市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十四)食品經營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流通領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全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并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并指導開展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實施食鹽及酒類商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分析掌握全市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并指導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業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實施并指導開展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五)食品和藥械化妝品安全抽檢監測科。
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并定期公布相關信息。承擔和指導不合格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核查、處置、召回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工作。參與制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承擔風險監測、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十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監督檢查全市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并進行統計分析。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全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廣應用。
(十七)計量科。擬訂全市計量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牽頭建立全市現代先進測量體系。承擔全市計量標準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制(修)訂、發布和組織實施地方計量技術規范工作。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產業計量、資源計量和環境計量工作。開展能效標識、水效標識的計量監督檢查工作。規范計量數據使用。
(十八)標準化科。擬訂全市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全市標準化綜合改革工作,構建新型標準體系。推進標準化試點示范工作。推動對標達標相關工作。協調組織參與國家、行業或區域性標準化組織活動。協調、指導和監督基層標準化工作,協調管理市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標準化專家組)工作。推進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承辦市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方標準的制修訂計劃編制、審查、編號、發布和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等工作,并對市地方標準的制定范圍、立項程序、編寫質量、編號備案、統計分析、實施信息反饋和效果評價、復審等負責。依法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組織開展全市地方標準的實施評估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工作。承擔全市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
(十九)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科。落實國家和省認證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認證認可、合格評定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落實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對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協調推進全市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協助查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
(二十)知識產權保護發展和運用促進科。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知識產權戰略規劃和建設知識產權強市的政策措施。組織指導全市知識產權事業發展戰略推進計劃。承擔全市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保護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組織開展專利導航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承擔知識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及專利獎補、獎勵等工作。
擬訂和實施強化知識產權運用服務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的指導工作,協調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及保險工作。擬訂和規范全市知識產權交易的制度措施。指導和規范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依法監督和管理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及其他服務機構。組織知識產權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專項資金計劃。指導開展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創建工作。承辦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
(二十一)行政審批管理科(登記注冊科)。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具有審批性質和備案性質行政職權事項的受理、辦理或牽頭組織聯審聯辦工作,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擬訂全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并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全市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依法依規承擔應由市局辦理的登記注冊工作。承擔指導全市登記注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全市登記注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扶持全市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全市小微企業名錄工作。
(二十二)藥品監督管理科。擬定相關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監督實施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零售企業的監管工作。依權限開展互聯網藥品銷售的監管工作。依權限組織開展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并依法處置。掌握分析藥品流通(零售)使用環節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二十三)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范。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分類規則、命名規則和編碼規則。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使用監督管理辦法,負責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監管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現場檢查,并查處違法行為。掌握分析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并依法處置。
(二十四)化妝品監督管理科。監督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分類規則和技術指導原則。掌握分析化妝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化妝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流通環節的現場檢查,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并依法處置。
(二十五)宣傳與信息化管理科。負責全市市場監督管理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和輿情監測、分析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二十六)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科。在市委組織部、市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領導指導下,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促進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項決策部署在非公經濟組織的貫徹落實。負責全市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政策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市場監管部門開展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各項工作。
機關黨委。掛靠在黨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參考資料 >
主要職責.忻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2023-08-16
內設機構.忻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2023-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