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是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該委員會于2020年6月30日成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設立的。該法案旨在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國家安全,保護國家利益和維護社會穩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成立,標志著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有了更加明確的指導和監督。
機構設立
2020年6月18日受委員長會議委托,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的說明,其中明確: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
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舉行會議
2020年7月6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舉行首次會議,全體成員出席,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列席會議。
2022年9月3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政府舉行首次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特區國安委)會議。
機構職責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職責為:
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
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
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參考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廣西新聞網.2020-07-01
香港特區國安委今日舉行首次會議 全體成員出席(圖).中國新聞網.2020-07-06
(港澳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政府舉行首次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會議.新華社-今日頭條.2022-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