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突戰爭是19世紀中葉突尼斯貝伊政府為抵抗外來侵略而進行的一系列改革。這些改革包括發展經濟、頒布憲法和革新軍隊。然而,英、法、意等國以提供貸款的名義插手突尼斯內政。由于統治階級腐敗,突尼斯債務日益增加,1869年,負債總額超過16億太平洋法郎。
正文
19世紀中葉,為抵抗外來侵略,突尼斯貝伊政府進行一系列的改革,發展經濟、頒布憲法、革新軍隊。英、法、意諸國以提供貸款的辦法插手突尼斯內政。由于統治階級貪污腐化,突尼斯債務日重,1869年,負債總額超過16億法郎。法國為最大債主。突尼斯財政破產,由法國、英國、意大利組織的國際財政調查團管理財政。1881年,法國發動對突尼斯的侵略戰爭。法國在德、英的默契下,借口突尼斯赫魯米爾部落襲擊阿爾及利亞,4月底出兵入侵,同時在比塞大登陸。5月突尼斯戰敗,5月12日被迫簽訂《巴爾杜條約》,因此突尼斯淪為法國保護國。直至1956年3月20日突尼斯獨立成為一個王國。
副:《巴爾杜條約》
法國為強迫突尼斯侯賽因王朝接受其“保護”所簽訂的條約。1881年4月24 日法國借口突尼斯邊境的部落襲擊了它所控制的阿爾及利亞,派遣軍隊攻入突尼斯,威脅首都突尼斯城。5月12日,法軍包圍了穆罕默德六世貝伊(1859~1882在位)的巴爾杜王宮,法軍統帥向貝伊宣讀了早在巴黎草擬的條約文本,迫使他簽字接受法國的“保護”。這就是《巴爾杜條約》。條約規定,根據“維持治安”的需要,法軍可任意占領突尼斯各地。法國管理突尼斯的財政;法國尊重突尼斯和列強已訂的條約,但今后突尼斯事先未與法國協商,不得進行外交活動等。1956年3月20 日,法國宣布廢除《巴爾杜條約》,承認突尼斯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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