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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的外檐柱在前后檐方向上向內傾斜柱高的千分之十,在兩山方向上向內傾斜柱高的千分之八,而角柱則同時向兩個方向都傾斜。這種做法叫“側腳”。
把建筑物的一圈檐柱柱腳向外拋出,柱頭向內收進,其目的是借助于屋頂重量產生水平推力,增加木構架的內聚力,以防散架或傾側。由于此法給施工帶來許多麻煩,所以明代以后逐漸減弱最后廢棄不用,代之以增加穿枋和改進榫卯等辦法來保持木構架的穩定性。
基本介紹
為了增加建筑形式和結構的穩定性,宋代建筑規定:建筑的外檐柱在前后檐方向上向內傾斜柱高的千分之十,在兩山方向上向內傾斜柱高的千分之八,而角柱則同時向兩個方向都傾斜。這種做法叫“側腳”。
源出于宋《營造法式》
把建筑物的一圈檐柱柱腳向外拋出,柱頭向內收進,其目的是借助于屋頂重量產生水平推力,增加木構架的內聚力,以防散架或傾側。由于此法給施工帶來許多麻煩,所以明代以后逐漸減弱最后廢棄不用,代之以增加穿枋和改進榫卯等辦法來保持木構架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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