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省淮南市市民張坡向大象新聞大象幫求助,稱自己在2024年6月,被當地公安機關單方面強制關進精神病院、強制檢查治療長達22天,期間被限制自由,禁止家屬探望和接出院。事后,張坡要求當地公安給他一個說法,但始終未有結果。
事件被媒體報道后,淮南市及淮河能源控股集團高度重視,成立由市人民檢察院、市司法局等多單位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并于2025年4月5日發布情況通報,稱已對相關問題依法依規依紀開展全面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公布,回應社會關切。
事件背景
在張坡的自述和媒體的爆料中介紹道,1999年張坡畢業分配到淮河能源控股集團,成為采煤工人,當年在井下作業時被失控的礦車撞傷,后被鑒定為五級傷殘,基本喪失勞動能力,享受傷殘待遇,領取傷殘津貼,每月到手1300多元。張坡表示,2010年左右,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是260元左右每人每月,自己的傷殘津貼還夠一家三口日常生活,而到了2020年以后,淮南市低保已經隨物價提高到了680元左右每人每月,自己的傷殘津貼扣除各項保障后,到手只有1900多元,保障不了一家的日常生活。幾年前,張坡向淮河能源控股集團反映,要求提高傷殘津貼標準,但單位與張坡就津貼標準應遵循的具體法規標準產生分歧,沒有同意張坡增加津貼的要求,張坡不服,多次到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并把自己的情況拍成視頻,發到了網上,并表示這樣做是為了引起單位領導重視,認真考慮自己的訴求。
事件經過
自述被送醫
據張坡自述,在2024年6月2日,他再次來到淮河能源控股集團大門前,舉著寫有“實名舉報”等內容的牌子,并拍攝視頻,期間與前來制止的單位工作人員發生糾紛,隨后他撥打了110報警處理。
淮南市公安局龍禹派出所接到指令趕赴現場處理糾紛,并把張坡帶回派出所進行訊問。訊問結束后,淮南市公安局龍禹派出所的民警將他帶上車,并告訴張坡要把他送到淮南市第四人民醫院精神病科進行精神方面疾病的檢查鑒定。張坡表示,自己表示強烈反對但辦案民警依然把他送進了醫院精神科,并強制檢查治療達22天,期間被限制自由,禁止家屬探望和接出院。
出院后,張坡被以尋釁滋事處以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對于拘留的行政處罰,張坡表示可以接受,并稱如果自己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他愿意負任何相應的法律責任。
求助媒體
2025年,當事人張坡向大象新聞大象幫求助,媒體記者獲取了淮南市第四人民醫院精神科的入院記錄。記錄顯示:張坡入院日期為2024年6月2號,出院日期為6月24號,住院時間22天。同時入院記錄上標示:“出院必須由派出所辦理,家人不允許探視。”
此外,媒體記者還從安徽某司法鑒定機構對張坡所做的司法鑒定意見書上獲取到更多信息。在精神醫學診斷分析中寫有:“成人智力測驗報告:IQ:117分。未引出幻覺妄想等精神病癥狀,可以排除腦外傷精神障礙。”“對自身違法行為辨認力及控制力完整。”等診斷分析結果。
當地調查組介入
媒體對張坡的求助曝光后,淮南市及淮河能源控股集團高度重視,成立由市人民檢察院、市司法局等多單位組成的聯合調查組。2025年4月5日淮南市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稱,已成立聯合調查組,對相關問題依法依規依紀開展全面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公布,回應社會關切。
各方回應
當事人
當事人張坡在向媒體求助時表示,在精神病院里面忍受了二十多天的屈辱,電話不能有,皮帶和鞋帶都被抽走了,讓吃藥的話必須吃,還要張開嘴巴、翹起舌頭接受檢查,如果不吃,就會給你綁起來。張坡回憶說,沒有醫院和醫生的允許出不了病區,也無法與外界取得任何聯系。剛進醫院時,他試圖抵制反抗,但被醫生捆在床上大概三四個小時,他無奈只能遵照醫囑,接受各項檢查并按時吃藥。被關進精神病區那種恐懼和壓抑的感覺,雖然過去快一年時間了,他至今難以忘記。
當事人妻子
張坡妻子對媒體表示,她接到派出所民警通知,要把張坡送到精神病科進行檢查治療時,她明確表示反對,兩人一起生活了幾十年,丈夫平時的行為都很正常,親朋好友和鄰居都可以作證,張坡并沒有顯現出任何精神疾病的跡象和傾向。
律師解讀
北京中銀(鄭州)律師事務所的梁利波律師表示:公安機關直接送醫首先需要確定當事人的行為表現和精神狀態是否異常,第二是否存在緊迫的違法或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相關規定,當疑似精神障礙患者出現實施或可能實施傷害自身的行為、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存在傷害自身或他人安全的危險時,公安機關才有權直接采取送醫措施。如果出現上述情況,公安機關直接送醫還需要通知當事人的親屬,征求監護人或親屬的同意,如果監護人或親屬反對,公安機關可以要求親屬看管好當事人,如果產生各種后果由家屬承擔相關責任,但公安機關無權在親屬反對的情況下直接送醫。根據現場監控視頻和派出所訊問筆錄中張坡的語言描述顯示,當時張坡并不存在精神異常跡象,也沒有傷害或危害自身及他人的行為。梁利波律師還表示,此外,若存在實施暴力傷害行為且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公安機關需通過司法程序申請強制醫療,檢察院確認符合條件的,向法院提出強制醫療申請,法院審理后作出是否強制醫療的決定。審理期間,公安機關可采取臨時保護性約束措施。此程序屬于刑事訴訟特別程序,需經法院裁決,檢察院全程監督,公安機關無權直接決定。國家制定此方面法律法規的初衷,除了出于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的考量,另外一個方面就是為了維護公民權益不受侵害。
此外,張坡司法鑒定結果出來以后,淮南市公安局龍禹派出所于張坡接出醫院的當天,直接又對張坡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拘留8天。對此梁利波律師也表示異議,既然已經在精神健康的情況下強制送醫22天,已經剝奪了張坡的自由權,而在確定當事人沒有精神疾病后,再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因為有病被關一次,因為沒病再被關一次,這一行為違反了禁止重復評價原則。
參考資料 >
“我沒病卻被強制治療22天”!安徽男子主張權利被送精神病院.大象新聞.2025-04-05
安徽淮南男子被強制送精神病院22天?當地調查組通報:開展全面調查,及時將結果公布.濟南時報.2025-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