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于2004年2月28日,曾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藥品監管的直屬正廳級機構。
2018年,根據《云南省深化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知識產權局的職責,以及省物價局的價格監督檢査與反壟斷執法職責,省商務廳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職責等整合,組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省政府直屬機構,加掛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知識產權局牌子。組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作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部門。不再保留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再保留單設的省知識產權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實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起草或擬訂食 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建立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各級政府負總責的機 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食品行政許可的監督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 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實施方案、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實施方案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研制、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監督檢查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注冊工作。建立 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負責執業藥師注冊登記工作。參與制定地方增 補基本藥物目錄,配合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
(四)負責制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并監督實施。
(五)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承擔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州、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九)承擔云南省人民政府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 >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掛牌-中國質量新聞網.中國質量新聞網.2022-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