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軍功獎章根據1977年11月3日第12019號總統令設立。該獎章是以國防部長的名義授予美國武裝部隊中任職于聯合參謀部或其他國防部的聯合部門或臨時任職于這些部門60天以上,在非作戰崗位上功績或工作卓著的現役人員。
國防部軍功獎章的等級介于銅星勛章與軍功獎章之間。對凡在同一服役期內獲得過任何類似勛章或獎章者不再授予國防部軍功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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