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噶爾臧(蒙古語:Галсан,1675年—1722年),烏梁罕氏,烏梁海濟爾默特氏。清代外藩蒙古郡王、和碩額駙。康熙三十一年(1692)十月尚康熙帝第五女和碩端靜公主。康熙四十三年(1704)襲喀喇沁扎薩克杜棱郡王。妻子逝世后的康熙五十一年(1711),噶爾臧因罪削爵。康熙六十一年去世。
人物生平
噶爾臧在康熙三十一年(1692)十月迎娶了康熙帝的第五女和碩端靜公主。康熙四十三年(1704)繼承了喀喇沁扎薩克杜棱郡王的爵位。然而,在妻子逝世后的康熙五十一年(1711),噶爾臧因罪被削去爵位。同年四月,領(lǐng)侍衛(wèi)內(nèi)大臣侯巴渾德等官員提出,察審喀喇沁塔布囊丹巴等人的控告,稱噶爾臧在公主喪事期間霸占索諾穆之妻等行為屬實。經(jīng)查實,噶爾臧因行事妄亂,已被革退王爵。因此,他被革去和碩額駙職銜,并被處斬。在喀喇沁地方,抓獲的逃盜趙四等也被處斬。助噶爾臧為惡的鄂托齊等被判處絞刑,監(jiān)候秋后處決。最終,噶爾臧被從寬免死,監(jiān)禁在京,并交由步軍統(tǒng)領(lǐng)托合齊看守。他的飲食可以送進(jìn),但不許閑雜人擅自出入。他的兒子及下屬有看視者,不必禁止。同年,噶爾臧的弟弟塞棱襲爵。噶爾臧在康熙六十一年去世。
人物評價
噶爾臧因行事妄亂,前已革退王爵。在公主喪事期間,霸占索諾穆之妻等行為屬實,與所告相符。最終被革去和碩額駙職銜,并被處斬。
參考資料 >
清史稿列傳一公主.ChineseTextProject.2024-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