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遠鏡(1919年—1941年),字石民,號照華。咸寧市人。1937年底到中國人民抗日軍事政治大學學習。193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回咸寧后,先后任中共鄂南特委宣傳部長、組織部長、軍事部長,中共咸寧縣委書記等職。1941年8月被日軍逮捕,13日在鄂城樊口被殺害。
人物生平
錢遠鏡,1919年5月27日生于湖北省咸寧縣(今咸寧市)馬橋鎮錢家莊。1926年至1937年,先后人湖北省立第四小學、上海彼得小學、上海麥倫中學學習。
1937年上海市“八·一三”抗戰開始后,錢遠鏡加入了“上海童子軍戰地服務團”,到上海福照路正行女中臨時設立的“第十傷兵醫院”為傷員服務。9月,他在父親錢亦石的勉勵下,毅然離開上海,赴延安市入中國人民抗日軍事政治大學學習,1938年3月15日,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紀念館畢業后隨即返回武漢市。8月,受中國共產黨湖北省委員會派遣,與何功楷、李一戎等人一道回成寧工作。9月,咸寧縣國民自衛隊第二大隊建立,錢遠鏡任二中隊指導員。10月29日,咸寧市淪陷,錢遠鏡所轄中隊與何功偉一道登上了掛榜山,舉起了武裝抗日的戰旗。此后,他率領隊伍在高賽嶺伏擊日軍的軍車,在麻塘錢沈村處決了漢奸沈逢臣。
1939年初,“咸寧第二大隊”被國民黨一二八師搞垮,錢遠鏡被迫離開部隊,隨鄂南特委機關一道轉移到仙人墩和張公廟一帶從事秘密工作。“平江慘案”發生后,他撤到豫鄂邊區,擔任漢川縣委巡視員。1940年夏,錢遠鏡任漢口小夾街秘密聯絡站特支書記。同年12月調任中共鄂南游擊地委統戰部長,同時兼任中共咸寧縣委書記。1941年4月,改任鄂南中心縣委組織部長,仍兼任咸寧縣委書記。1941年7月6日,“夏家榜事件”發生,鄂南中心縣委和鄂南獨立五團主要領導人被捕。錢遠鏡聞訊,火速從咸寧市趕往救援。他不顧環境險惡,在樊湖一帶收集被打散的隊伍和干部,組織起一支抗日游擊隊。錢遠鏡化名程全,任政委,率隊伍與El寇進行殊死搏斗。不久,隊伍在日軍的“掃蕩”中被打散,錢遠鏡不幸被捕,1941年8月13日在鄂城樊江犧牲,時年22歲。
烈士事跡
錢遠鏡以“石民”的名字寫了《打漢奸》一文,投寄重慶市《新華日報》。該報在1942年1月28日,在紀念錢亦石逝世四周年時,將《打漢奸》一文,加上按語予以發表。
錢遠鏡在抗日戰爭期間積極參與抗日活動,加入童子軍戰地服務團,并在延安中國人民抗日軍事政治大學接受軍事訓練。他在鄂南地區擔任重要職務,并在對日作戰中表現出色。他的犧牲是抗日戰爭中的一個悲壯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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