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存妮(1918年-?),山西省盂縣北羊村人,中國慰安婦受害者。
1942年,趙存妮被日軍抓走,關押在西煙炮臺,受到30多天性暴力侵害。被贖出時無法走路,并且飽受后遺癥折磨。
1998年10月30日,趙存妮等人在東京地方法院起訴了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謝罪并賠償。2007年4月27日,日本最高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山西慰安婦的賠償請求。2024年4月,趙存妮等中國18位慰安婦受害者子女再次起訴日本政府,這是民間對日本申訴以來,首次在中國法院向日本政府提起訴訟。
人物生平
趙存妮出生于1918年,山西省盂縣北羊村人。
1942年,趙存妮被日軍抓走,關押在西煙炮臺,受到30多天性暴力侵害。
1998年10月30日,趙存妮等10人在東京地方法院起訴了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謝罪并賠償。
相關事件
事件背景
1938年1月9日,日軍獨立混成第4旅團第14大隊侵占了山西省盂縣縣城,日軍在盂縣周邊新建炮樓達21座,到處燒殺奸淫,無惡不作。在這21座炮樓里每天都有許多年輕的女孩,慘遭日軍輪侵害和殺戮。據調查,該縣當時有千余名婦女被侵華日軍通過暴力手段而淪為性奴隸。
不幸遭遇
1942年,趙存妮被日軍抓走,關押在西煙炮臺,受到30多天性暴力侵害。被贖出時無法走路,臥床半年,飽受后遺癥折磨。
在日本起訴日本政府
1998年10月30日,趙存妮、萬愛花、趙潤梅、高銀娥、王改荷、楊時珍、尹玉林、南二樸(南二樸已去世由女兒楊秀蓮代訴)等人,在東京地方法院起訴了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謝罪并賠償。2003年4月24日作出的一審判決中,盡管認定了當時日軍的卑劣蠻行,但是駁回了原告的索賠要求,僅在其附言中期待有關方考慮戰時性暴力受害的悲慘狀況及其特殊性等,盡可能予以救濟。原告方面隨即提出上訴。2007年4月27日,日本最高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山西慰安婦的賠償請求。
后代起訴日本政府
2024年4月,趙存妮等中國18位慰安婦受害者子女再次起訴日本政府,這是民間對日本申訴以來,首次在中國法院向日本政府提起訴訟。
參考資料 >
慰安婦陳林桃自訴 揭日軍暴行.多彩貴州網文化頻道.2024-04-21
中國慰安婦受害者子女首次在國內起訴日本政府.中國新聞網-今日頭條.2024-04-21
慰安婦陳林桃自訴 揭日軍暴行.多彩貴州網文化頻道.2024-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