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租佃關系
來源:互聯網

租佃關系是地主和佃農通過租佃契約形成剝削與被剝削的關系,在租佃制下,農民租種地主部分或全部土地,向地主繳納一定的地租,起源于春秋戰國,具有自給自足性,聚族而居,勞動者與田莊主形成人身依附關系,勞動者有時還要承擔軍事義務,成為豪強的私人武裝等特點。

產生原因

⑴大地主大量增加

①公卿貴族占有“公田“,并將其轉化為私有土地;

②受賞賜獲得大量土地而成為地主;

③一些人通過土地買賣獲得土地而成為地主;

⑵剩余人口大量增加

①生產力進一步發展,人口增加;

②封建戰爭頻繁導致了人口的流動;

發展歷程

①產生:早在戰國時代,租佃方式就已經出現。

②發展:漢代“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的現象已比較普遍。

③普及:自宋代開始,租佃關系日益普遍化,租佃經營成為僅次于自耕農形式的重要經營方式。

④深化:明清時期,租佃關系進一步普及、深化,成為農村經濟中的主要形式

特點

①極強的自給自足性;

②聚族而居;

③勞動者與田莊主形成人身依附關系;

④勞動者有時還要承擔軍事義務,成為豪強的私人武裝;

影響

⑴消極

①農民經濟狀況惡化,階級矛盾激化,引發農民起義,導致社會動蕩,危急王朝統治;

②土地兼并使地方豪強勢力壯大,影響中央集權;

③自耕農是國家稅收的主要承擔者,土地兼并導致政府的稅收減少,財政狀況惡化;

⑵積極

①契約納租方式的確定,使佃農對地主的依附關系相對減弱,因為他們在選擇雇主方面有一定的權力;

②從依附關系逐漸解脫出來的農民,生產自主權大為提高。因為他們不僅在選擇雇主方面有一定的權力,而且在支配產品方面也獲得適當的自主權,甚至能和市場發生聯系。這就大大提高了他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農業的發展,也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參考資料 >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