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岳是一位歷史人物,清朝官員。1736年,他被任命為彰化縣儒學訓導,主要負責教育方面的事務。他的品等為從七品。
根據(jù)《重修臺灣省省通志》記載,1736年,他于臺灣擔任彰化縣儒學訓導,主要為負責教育方面的事務,品等為從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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