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林,男,1987年3月出生,派生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聯合創始人,團貸網聯合創始人,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派生集團)原董事長兼總經理。
張林畢業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海學院,本科學歷。2011年8月至 2017年11月擔任派生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2017年12月任該公司董事長。2019年3月,張林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并向公司辭職。
2022年12月22日,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派生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張林等人一審公開宣判,判決張林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4100萬元;2023年4月21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2024年2月2日,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關于派生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及唐軍、張林等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集資參與人資金清退公告》,對該案中涉及的財產開展集中資金清退工作。
人物經歷
早年經歷
張林出生于1987年3月,本科畢業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海學院,主修國際特許經營管理與國際貿易,輔修風險投資管理。
工作經歷
張林歷任東莞市俊特信貸咨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東莞市俊特金融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廣東俊特團貸網絡信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后聯合創立派生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2011年8月至 2017年11月,張林擔任派生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2017年12月26日,任該公司董事長;期間,2017年3月29日,在由南方財經全媒體集團主辦的“2017國際金融峰會”上,團貸網聯合創始人兼總裁張林介紹了“團貸網”及其運營模式。
2019年3月15日,張林在廣東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上連任公司董事長,并擔任公司總經理職務。
2019年3月,張林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了書面辭職報告。
犯罪經歷
2019年3月27日,張林主動向東莞市公安局投案,東莞市公安局對張林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2年12月22日,張林因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4100萬元;2023年4月21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相關事件
“團貸網”對外宣傳
2017年3月29日,由南方財經全媒體集團主辦的“2017國際金融峰會”上,團貸網聯合創始人兼總裁張林表示,今年公司將驅動精品資產與金融科技雙輪戰略,加速綜合金融服務集團的轉型工作。
張林介紹,團貸網引入三輪融資共計6.75億元,投資機構包括巨人投資有限公司、九鼎投資、宏商光影等。2016年10月,C輪融資發布會上,團貸網宣布進行集團品牌戰略升級,由原先單一的網貸平臺逐步向綜合持牌金融服務集團轉型。官網顯示,截至2017年4月5日,團貸網累計成交額突破656億,注冊用戶逾517萬。
張林稱,團貸網有超過9條業務線,覆蓋小微企業信貸、房產金融、汽車金融、供應鏈金融、小額信貸、消費分期、倉儲金融、按揭服務、三農金融、小額現金貸等方面。團貸網一直希望做成綜合的金融服務集團,各板塊不需要都成為行業第一,但組合起來將非常穩健。張林強調,精品資產戰略就是不強調規模和行業的地位,而是注重效率、利潤和風控。
“團貸網”非法集資案
立案偵查
2019年3月27日,東莞團貸網互聯網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團貸網)實際控制人唐某、張某主動向東莞市公安局投案。為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東莞市公安局對“團貸網”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并依法對“團貸網”實際控制人唐某、張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一審判決
2012年6月至2019年3月間,派生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未經許可,違規運營“團貸網”平臺,以發布融資項目、“安盈寶”理財項目、私募基金類理財產品等形式,承諾保本付息、高額回報,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巨額資金,未償還金額348.2億元。其間,派生集團發布虛假融資項目,非法吸存資金325.6億元,主要用于違法操縱股票交易、個人消費及揮霍,造成巨大損失。派生集團還利用資金及持股優勢操縱證券市場。此外,部分被告人還虛開發票6760萬元、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143萬元。
2022年12月22日,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派生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派生集團)及其主要負責人唐軍、張林等人非法集資案一審公開宣判。派生集團因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操縱證券市場罪數罪并罰被判處罰金16.1億元;派生集團原董事長唐軍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5150萬元;派生集團原總經理張林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4100萬元。其他44人因參與非法集資、操縱證券市場、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十五年,并處罰金。
法院認為,派生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及唐軍、張林等人的犯罪行為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稅收、證券監管秩序,造成巨額財產損失,犯罪情節及后果特別嚴重。唐軍、張林等人具有自首、當庭認罪悔罪、配合辦案機關追贓挽損情節。法院根據被告單位及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決。
二審判決
2023年4月21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派生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派生集團)和唐軍、張林等46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操縱證券市場、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發票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資金清退
2024年2月2日,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關于派生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及唐軍、張林等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集資參與人資金清退公告》。公告表示,派生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及唐軍、張林等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以下稱“團貸網”案),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刑事判決涉財產部分立案執行后,依法有序推進資金歸集、資產變現、損失核對等工作。為維護受損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現依據生效判決及核損情況,開展集中資金清退工作。
參考資料 >
300176 派生科技 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深圳證券交易所.2024-02-03
300176 派生科技 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深圳證券交易所.2024-02-03
團貸網總裁張林: 加速轉型綜合金融服務集團 不強調行業地位.網易.2024-02-03
“團貸網”非法集資案二審維持原判.今日頭條.2024-02-03
違規運營“團貸網”非法集資案一審宣判.央視新聞客戶端.2024-02-03
東莞中院就“團貸網”案發布集資參與人資金清退公告.今日頭條.2024-02-03
天眼查.天眼查.2024-02-03
派生科技.新浪財經.2024-02-03
“團貸網”實際控制人向東莞市公安局投案.中國青年網-新聞.2024-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