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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七水災,是指1959年8月7日至8月9日在臺灣中南部發生的嚴重水災。受臺風艾倫影響,山洪爆發、河川水位高漲,導致河川決堤。八七水災是戰后臺灣影響區域及受災人數僅次于1999年9月21日921大地震和2009年8月8日八八水災的重大災難。受災范圍廣,涉及13個縣市,受災面積達1365平方公里,受災居民達30余萬人。受損的農田達13余萬公頃,總損失約新臺幣37億元。
基本情況
1959年8月6日艾倫臺風過境臺灣,因為暴雨及旺盛西南氣流所引起的豪雨,導致于連續三日臺灣中南部的降雨量高達800至1,200公厘,特別是1959年8月7日當天的降雨量已高達500至1,000公厘,接近其平均全年降雨量。由于地面積水難以消退,再加上山洪暴發,導致河川水位高漲決堤,造成空前的大水災,受災范圍包括臺灣所有的農業區域。侵襲臺灣所帶來打破臺灣氣象史諸多降雨紀錄的雨勢,造成中南部地區發生水患及土石流,為臺灣八七水災以降最嚴重的水患。
產生影響
八七水災災區范圍廣及13個縣市,其中以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云林縣、嘉義縣及臺中市受災最為嚴重;實際受災面積達1,365平方公里,受災居民達30余萬人,死亡人數667人,失蹤者近千人,受傷者數千人,房屋全毀者2萬3215戶,半毀者1萬8754戶,災區的交通通訊幾乎全部中斷,受損的農田13余萬公頃,總損失估計在新臺幣37億元,占前一年國民所得總值約12%。
參考資料 >
八七水災.www.lssdjt.com.2017-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