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2號)、《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09〕7號),設立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省交通戰備辦公室),為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定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
(二)擬定人民防空事業發展戰略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擬定并監督實施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審核全省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審核、監督城市總體規劃中的人民防空事項,監督檢查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指導、監督人民防空的行政執法工作。
(四)承擔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負責省級人民防空指揮所建設與監督管理;指導各地擬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并監督檢查;組織和指導城市防空襲演練。
(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協調利用郵電、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對人民防空通信網建設實施計劃、技術和質量管理,監督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六)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范管理、共享和開放。
(七)負責組織和協調戰時發放空襲警報和實施燈火管制工作,承擔組織人口與戰備物資的疏散和隱蔽工作;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組織消除空襲后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工作。
(八)負責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指導人民防空專業隊伍訓練工作;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伍完成政府賦與的有關搶險救災任務。
(九)監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擬定人防工程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實施。承擔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地面建筑修建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實施計劃、技術和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工作;承辦省直及中央在黔單位結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項目、設計審批、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
(十)擬定人防工程經費的計劃安排建議并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監督管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收取和使用工作;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平時開發利用工作,指導、監督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的人民防空事項。
(十一)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
(十二)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的監督管理,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算并對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十三)承擔組織協調貴州省范圍內火箭殘骸落區安全防護和回收工作。
(十四)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
(十六)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省軍區和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委員會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
承辦機關綜合協調、文電、檔案、機要、保密、后勤行政管理、宣傳教育、督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安全、信訪、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擬訂人民防空有關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行政執法、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承辦人民防空系統法律法規培訓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省人民防空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指導全省人民防空系統基層聯絡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指揮和信息化處
承擔省級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和信息化(通信、網絡、數據)建設。負責指導國家、省級人防重點城市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和信息化建設,擬訂省級人民防空方案及各項保障方案并組織必要的演練;指導國家、省級人防重點城市擬訂人民防空方案及各項保障方案和演練;負責省級人防指揮所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督促國家、省級人防重點城市做好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設;指導全省人防指揮、通信和警報設施的建設、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人防通信、警報所需經費、器材、物資的計劃安排;承擔省級人防大數據、戰備數據建設。承擔指導人防專業隊伍訓(演)練工作和人防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揮和信息化系統建設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疏散指揮基地保障中心業務建設。
(三)人防工程建設管理處
指導監督人防工程建設及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擬訂人防工程建設總體規劃,指導編制城市人防工程建設專項規劃。提出人防工程項目經費計劃建議;開展和推進人防工程建設政務服務工作。承擔和指導人防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核、工程監理、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和防護防化設備生產安裝檢測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和平戰結合工作,研究擬訂人防工程行業地方標準,負責組織人防工程技術業務培訓,推廣運用人防工程領域新科技成果。負責指導全省人防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導省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省人防工程平戰結合管理中心、省人防工程設計科研所業務建設。
(四)重要經濟目標和落區防護處
負責擬制省級重要經濟目標的等級確定、防護規劃等,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和戰時搶修方案,監督檢查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措施的落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開展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承擔火箭殘骸落區安全防護和回收工作。負責組織重要經濟目標和落區防護系統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省一級火箭落區指揮部調度所業務建設。
(五)計劃財務處
負責編制人民防空經費年度計劃。編制、執行、報告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和績效管理工作,管理和使用人民防空經費,監督管理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監督、檢查全省人民防空經費使用情況,參與人民防空重點項目績效評價,監督人民防空易地建設費的征收、使用管理。負責本級財務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和檢查全省人民防空系統財務管理工作。
(六)人事處(機關黨委辦公室)
按干部管理權限,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管理、人事、勞動工資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干部培訓、交流和考察考核工作;承辦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協助管理市(州)人防部門領導班子。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機關紀檢監察日常工作,指導機關群團建設,承擔省級機關扶貧開發工作,承辦目標績效管理工作。
(七)離退休干部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
參考資料 >
貴州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基本信息和主要職責.貴州省人民防空辦公室.2022-08-07
機關行政處室.貴州省人民防空辦公室.2022-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