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強,男,漢族,1965年11月出生,河南伊川人,研究生學歷,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
曾任陜西省銅川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廳級)。
2020年3月,陜西檢察機關依法對李志強涉嫌受賄、偽造身份證件案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在西安交通大學機械系鍛壓專業學習;
1986年7月至1989年3月,陜西壓延設備廠一車間技術組產品技術員;
1989年3月至1991年10月,銅川市郊區計劃委干事;
1991年10月至1993年4月,銅川市郊區工業項目辦副主任;
1993年4月至1994年1月,銅川市郊區計劃統計局副局長;
1994年1月至1995年11月,銅川市郊區計劃委副主任;
1995年11月至1997年9月,銅川市郊區王石凹街道副書記、主任;
1997年9月至1998年3月,銅川市郊區王石凹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8年3月至1998年10月,銅川市郊區陳爐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8年10月至2000年4月,銅川市郊區計劃委主任;
2000年4月至2001年8月,印臺區計劃委主任;
2001年8月至2001年12月,銅川市計委副主任、黨組成員;
2001年12月至2005年10月,銅川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2000.09-2002.12,在陜西工商管理碩士學院工商管理專業學習);
2005年10月至2006年7月,銅川市王益區委常委、副區長(2003.09-2006.10,在北京大學與國家行政學院聯合培養攻讀公共管理碩士學位);
2006年7月至2007年1月,耀州區委副書記、代區長;
2007年1月至2011年8月,銅川市耀州區委副書記、區長;
2011年8月至2014年2月,銅川市耀州區委書記;
2014年2月至2016年12月,銅川市副市長;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銅川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市長;
2017年1月,銅川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陜西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陜西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違紀調查
2019年7月15日,據陜西省紀委監委消息:銅川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志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逮捕
2020年2月24日,陜西省銅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李志強(副廳級)涉嫌受賄、偽造身份證件一案,由陜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陜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商洛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商洛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偽造身份證件罪對李志強作出逮捕決定。
依法雙開
經查,李志強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私自攜帶、閱讀誣蔑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書刊,對抗組織審查,偽造、轉移、隱匿證據,串供、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有關規定配備、使用公務車輛;違反組織紀律,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就業安排等方面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違反工作紀律,對銅川市掃黑除惡工作不負責任,貫徹執行、部署落實中央、省委督導組反饋意見不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偽造身份證件犯罪。
李志強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逃避監督,看似小心謹慎、實則膽大妄為,看似遵規守紀、實則踐踏法紀,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大搞權錢交易,賣官鬻爵、明碼標價,插手工程、借機斂財,嚴重破壞親清政商關系、敗壞一方政治生態。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志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2020年3月,陜西省銅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李志強(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偽造身份證件罪一案,經陜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商洛市人民檢察院向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志強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李志強,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商洛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志強在擔任耀州區區長、區委書記,銅川市副市長,銅川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礦產資源整合、職務晉升、就業安排、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指使他人為自己偽造虛假身份證件并使用,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偽造身份證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 >
陜西省銅川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志強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0-02-24
陜西省銅川市政法委書記李志強被決定逮捕.新京報.2020-02-24
陜西省銅川市原政法委書記李志強被雙開:賣官鬻爵、明碼標價.澎湃新聞.2020-02-28
甘肅、四川、陜西3名廳局級干部涉嫌受賄等罪被提起公訴.澎湃新聞.2020-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