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禎(?—1524年),字興邦,江西奉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進士,初任工部主事,后改任兵部武庫司主事。嘉靖三年(1524年)因大禮議事件中反對明世宗立生父為皇考,在左順門跪請更改旨意,而被逮捕下詔獄、施杖刑而亡。隆慶改元,贈光祿寺少卿。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2)記載:“主事余禎,字興邦,奉新人。正德九年進士。司務李可登,字思善,輝縣市人。弘治末鄉薦。俱官兵部。可登素慷慨,以忠義自許,竟如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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