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理論(Broken windows theory),也被稱為破窗效應,是盛行至今的一種犯罪學理論。意思是:一扇窗戶破了,如果沒有被及時補上,不僅這扇窗戶會被繼續破壞,而且別的窗戶也會被破壞。
該理論的創始人是詹姆士·威爾遜(James Q.Wilson)和喬治·凱林(George L.Kelling)。他們在1982年3月版的《The Atlantic Monthly》雜志上發表了一篇名為《Broken Windows》的文章。其核心觀點是:環境中的不良現象如果被放任存在,會導致其他人仿效,甚至變本加厲。
破窗理論推動了美國警務模式的轉變,也促進了世界環境犯罪學的研究,曾被美國紐約、 美國新墨西哥州阿爾伯克基等作為犯罪防治政策改革的依據之一。此外,破窗理論還延伸到經濟學、法學、管理學、醫學、教育學等眾多領域。
歷史淵源
背景
法國大革命時期,巴斯夏在《看得見的與看不見的》(That Which Is Seen and That Which Is Not Seen)一書中提出作為經濟學謬誤的破窗理論。
芝加哥社會學學派早期,從社會法律角度上開始研究犯罪的產生可能跟社區鄰里效應有關。
1961年,城市規劃師簡·雅各布斯 (Jacobs Jane)在《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 (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中提出城市設計與犯罪之間的關系、與日俱增的領地意識與自然監督的重要性等。
20世紀60年代末,美國斯坦福大學心理學家菲利普·辛巴杜(Philip Zimbardo)首次闡述破窗理論,并進行了“偷車實驗”。
1972 年,美國犯罪學家和行為建筑學家奧斯卡·紐曼(Oscar Newman)在其著作《防衛空 間》(Defensible Space)中提出“防御空間理論”,為破窗理論提供了關注社會秩序與生活質量問題的視角。
1977年,赫爾曼·戈爾茨坦提出警察應該對打擊實際犯罪與控制對犯罪的恐懼感采取不同的措施,并且后者更為重要。
1982年3月,詹姆士·威爾遜和喬治·凱林在《The Atlantic Monthly》雜志上發表一篇名為《Broken Windows:The Police and Neighborhood Safety》的文章,首次完整的提出了破窗理論。
1997年,凱林和凱瑟琳·科爾斯出版《破窗效 應:失序世界的關鍵影響力》,探討以何種方式與何種程度才能在犧牲最少個人自由的前提下管理公共領域的秩序。
2015年8月11日,喬治·凱林發表《不要責怪我的“破窗”理論導致治安不佳》,對破窗理論進行補充說明。
中國發展
1995 年,魯旭東《法律與無序—中國南方的犯罪問題》中,關注到了無序與犯罪之間的關系。
1998年,于杰在《從經濟角度看水災》中提出破窗理論在災后重建中不可取。
2000年,陳小波在《破窗理論與社會治安》中簡單的描述了破窗理論的由來和主要觀點。
2005年是破窗理論在中國用于犯罪預防的元年,其中發表的文章就有莊勁和廖萬里發表的《犯罪的情境預防原理》,夏菲的《論美國警政的發展與特點》以及《論美國社區警務的理論與實踐》。此外,破窗理論還延伸到經濟學、法學、管理學、醫學、教育學等眾多領域。
內容
本質
破窗理論(Broken Windows Theory)也叫破窗效應,是犯罪學中的一個重要理論,源于對社會生活的不斷觀察與探索。該理論認為環境中的不良現象如果被放任存在,會誘使人們仿效,甚至變本加厲。譬如:一棟有幾扇破窗戶的建筑,如果窗戶不修理,破壞者往往會打碎更多的窗戶。最終,他們甚至可能會闖入大樓,如果沒人住,里面可能會成為非法居住者的地方。或者是一個鋪面,如果一些垃圾堆積起來,很快就會有更多的垃圾堆積起來。最終,人們甚至開始把外賣餐館的垃圾袋留在那里,甚至破門而入。
詹姆士·威爾遜和喬治·凱林在提出破窗理論的同時,還提出了“零容忍”模式的應對策略,其核心就是通過對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絕不容忍,從而預防發生更嚴重的犯罪行為,以此來降低犯罪機率,從而維護整個社會的安全與穩定。
驗證
對于破窗理論的實證檢驗一般有兩種形式,第一種側重于社區的混亂和犯罪,以及其他和犯罪相關的因素,比如貧困和居住不穩定。第二種側重于破窗警務的措施,比如輕罪的逮捕率。
針對第一種。如,1990年,韋斯利·斯科根(Wesley Skogan)在《混亂和衰落:美國社區中的犯罪和螺旋式衰落》一書中建立了混亂和嚴重犯罪之間的因果聯系,從經驗上驗證了“破窗”假說。幾年后,坦普爾大學的拉爾夫·泰勒(Ralph Taylor)對66個社區進行研究后,得出結論:不同類型的不文明行為可能需要不同的政策回應。
針對第二種。如,1993年,紐約市長魯迪·朱利安尼(Rudy Giuliani)和警察局長威廉·布拉頓(William Bratton)利用破窗理論作為實施新的強硬政策的基礎,積極處理相對較輕的犯罪,加強對公共場合飲酒、隨地小便和涂鴉等犯罪的執法力度。此外,還嚴厲打擊了在交通站主動索要清洗車窗費用的流浪者,并且禁止在無執照場所跳舞,關閉了許多有公共騷亂記錄的夜總會。在朱利安尼采取強硬措施5年后,紐約市的犯罪率整體下降50%,謀殺案減少 70%。
應用/效果
20世紀90年代,紐約將破窗理論運用到紐約地鐵的治安和犯罪防控中。當時,整個城市中主要交通干線和地鐵犯罪率逐漸升高,但是警局沒有去打擊犯罪率,反而是全力打擊逃票的行為。最后發現,逃票的人中有七分之一可能是通緝犯,有二十分之一的可能攜帶兇器。最終,以抓逃票這種行為為起點,紐約市交通干線和地鐵犯罪率逐漸降低,社會秩序和安全也得到了維護。20世紀70、80年代的紐約,以臟亂差聞名,同時犯罪猖獗,地鐵的情況尤為嚴重,治安狀況百出,逃票之事司空見慣。1994年,紐約市有關官員受“破窗效應”的啟發,牽住牛鼻子,從最糟糕的地鐵開始治理紐約。他們先從抓最令人頭痛的治安開始,采取了鐵腕行動,地鐵內行兇與逃票等現象立馬大大減少。而后,治理地鐵的車廂。車廂干凈了,站臺跟著也變干凈了,站臺干凈了,階梯也隨之整潔了。他們持之以恒地窮追猛打。之后附近的街道也干凈了,治安狀況等也大大好轉。然后旁邊的街道也變樣了,后來整個社區變樣了,最后整個紐約都變干凈了,治安狀況等也令人耳目一新。此后,詹姆士·威爾遜和喬治·凱林的破窗理論得到了美國法律界的認可,被稱為“警務活動的圣經”,是對美國警務活動的一次改革和完善。破窗理論最初只是在法律領域被人所熟知,但后來被廣泛應用到社會其他領域。
影響
破窗理論推動了美國警務模式的轉變,也促進了世界環境犯罪學的研究,曾被美國紐約、 美國新墨西哥州阿爾伯克基等作為犯罪防治政策改革的依據之一。例如,紐約市通過打擊輕微違法行為如逃票、涂鴉等,顯著降低了地鐵犯罪率和整體犯罪率。
破窗理論的應對策略“零容忍”模式被各國(地區)廣泛地應用到治理社會治安中。比如,1998年,英國的戈登·休斯在《解讀犯罪預防:社會控制、風險與后現代》中介紹了破窗理論,并指出破窗理論對英國當時的一系列社會狀況的改善提供了幫助。20世紀,新加坡社會貪腐現象嚴重,經濟低迷。在經過各種嘗試無果后,決定用“零容忍”模式,連續出臺多部反腐法規,對于有腐敗行為的官員,只要證據充分,不分職位高低,不分行賄受賄金額大小,一律嚴懲不貸。最終,新加坡被稱為“亞洲最廉潔的國家”。此外,中國香港對貪腐行為也采取過“零容忍”模式,在進行一系列反腐活動后,取得巨大成效,成為亞洲最清廉的區域之一。
評價
破窗理論并不是一個高逮捕率的項目,而是一套高度自由的裁量活動,旨在尋求入侵性最小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它的核心價值在于對社會犯罪防控系統的啟示與引導,推動了美國警務模式的轉變,也促進了世界環境犯罪學的研究。雖然破窗理論仍有許多不足,不能具體的解釋適用的范圍與類型,但我們可以通過對外部環境的控制,減少犯罪的發生,其貢獻是巨大的,為犯罪的防控提供了新的視角。
2005年,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教授伯納德·哈科特認為:紐約在20世紀90年代的犯罪率下降是可以預測的,無論有無破窗治安都會發生。因此,對大多數城市來說,破窗治安的成本大于效果。專注于輕微的輕罪會分散警方的寶貴資金和時間。
衍生文化
破窗謬論
在經濟學中,有破窗謬論一說。意思是:在市場完全飽和的情況下,打碎一塊玻璃,能夠提供無數金錢和就業機會,得大于失。比如,一個小孩打破了面包店的窗戶,面包店的老板只能把原來計劃買西裝的錢拿去買玻璃,這樣就給玻璃生產商創造了商機,玻璃商賺錢后又去購買其他東西,給其他生產者創造商機。假如更換玻璃需要200元,若乘數是5,那么創造的社會財富將會達到1000元。這就遠遠超過了原先玻璃的損失。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講,面包店老板不去買西裝后,西裝生產商就少了一筆生意,以此推論下去,社會又將減少很多的生意和就業機會。
參考資料 >
“破窗效應”的法治啟示.鳳凰網.2023-02-17
以“終身問責”杜絕“破窗效應”.中國共產黨新聞網.2023-02-17
芝加哥社會學派.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社會理論研究中心.2023-02-17
Don’t Blame My ‘Broken Windows’ Theory For Poor Policing.manhattan-institute.2023-02-17
The “Broken Windows” Theory of Criminal Justice.bahaiteachings.2023-02-17
What Is the Broken Windows Theory?.thoughtco.2023-02-17
原來是“破窗效應”在作怪.紅辣椒.2025-07-06
破窗理論.重慶兩江新區.2023-02-17
破窗理論的破綻.新浪財經.2023-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