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衛生協會(英文名:China Rural Health Association,縮寫CRHA),1986年成立于北京市,是由全國農村衛生工作者、關心農村衛生事業發展人士和相關醫療衛生單位、社會團體自愿結成的全國性、專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現任會長是張朝陽。
發展歷程
1986年,全國農村衛生工作者、關心農村衛生事業發展人士和相關醫療衛生單位、社會團體共同成立了中國農村衛生協會,它是一個全國性、專業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2020年9月28日,在中國農村衛生協會第七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第七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上,張朝陽當選為七屆理事會會長。中國農村衛生協會第七屆理事會明確了以縣域衛生為重點,推動統籌縣域衛生改革與發展,強化縣域醫療衛生資源的整合和體制機制改革的工作思路;提出了加強各級組織和機制建設等工作重點,為加強與各省級協會的工作聯系和協同發展,成立了中國農村衛生協會省級協會協同平臺,確定了“夯實基礎,依法履職,協同發展,服務健康”的工作理念和“推動工作,行業管理,應用研究,學習交流”的工作目標,實現全國農村(基層)衛生協會工作新的跨越。
業務范圍
(一)宣傳國家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健康工作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推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保障農村居民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提高農村居民健康水平。
(二)促進農村醫療衛生工作者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和遵紀守法意識。發揮橋梁作用,維護農村衛生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反映他們的合理訴求,推動改善他們的工作條件、生活條件和執業環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批準,表彰和獎勵協會會員中的先進單位、先進個人。
(三)推動深化縣域衛生改革發展,推廣實施“分級診療制度,優化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結構、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模式和衛生管理模式。”
(四)推動農村醫療衛生人力隊伍建設,優化農村衛生人力隊伍結構。開展縣域衛生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和崗位培訓。
(五)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制定農村醫療衛生服務行業規范、行為準則、服務標準、技術指南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推動完善農村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和運行機制。按照政府有關部門工作要求,組織開展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績效評價工作。
(六)推進農村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推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和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的指導意見、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術應用。
(七)堅持預防為主,推動愛國衛生運動,開展健康教育,促進農村居民的健康素養的提高。
(八)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發揮中醫藥在農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中的作用。
(九)按照政府有關部門工作要求,組織開展農村醫療衛生服務技術評估;支持農村醫療衛生適宜技術(適宜設備、適宜藥物)的研究、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舉辦或管理經濟、技術實體,開展業務咨詢和服務。
(十)加強農村醫療衛生學習交流平臺建設。發揮協會智庫作用,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編輯出版有關農村醫療衛生方面的刊物和資料,組織開展農村醫療衛生技術、衛生管理研究和學術交流。
(十一)團結社會力量、動員社會資源,支持縣域醫療衛生發展。
(十二)參加有關農村衛生的國際活動,積極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三)承辦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的工作。
注:業務范圍中屬于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準的事項,依法經批準后開展。
組織結構
內設機構
綜合部
綜合部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一)負責協會文件、信息、保密、安全、文檔等日常管理,督促各項工作落實情況;采購辦公用品、加強固定資產管理。
(二)負責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三)負責組織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等會議。
(四)負責會員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評選表彰工作。
(五)組織制定分支機構管理辦法,健全工作機制。
(六)負責專家智庫建設工作。
(七)負責協會和雜志社年檢工作。
(八)負責協會財務管理工作。
(九)完成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標準與評價部
標準與評價部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一)組織制定農村衛生健康服務行業規范、行為準則、技術標準和指南。
(二)組織開展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績效評價工作。
(三)組織農村醫療衛生健康服務技術評估,開展各類健康服務適宜技術的研究、成果轉化和推廣。
(四)組織開展相關規范、標準的研討與培訓工作。
(五)完成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學術與培訓部
學術與培訓部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一)組織農村衛生發展大會、學術年會及各類學術交流活動。
(二)組織開展鄉村衛生健康人員在崗培訓和繼續教育,提升健康服務能力水平。
(三)組織開展農村醫療衛生服務技術、健康服務與管理的研究工作。
(四)協調省級協會平臺建設工作。
(五)組織農村衛生健康志愿者服務工作。
(六)完成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項目與信息部
項目與信息部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一)負責農村衛生健康項目開發與實施,加強與社會各界的合作與交流。
(二)開展農村衛生健康服務信息技術研究與應用。
(三)組織開展健康鄉村建設調查研究。
(四)組織開展農村衛生國際交流與合作。
(五)完成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支機構
中國農村衛生協會的分支機構包括醫學教育專業委員會、鄉鎮衛生院專業委員會、專家專業委員會、高血壓專業委員會、中醫藥專業委員會、縣域醫防融合專業委員會、縣域衛生專業委員會。
組織成員
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為中國農村衛生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譯名是China Rural Health Association,縮寫為CRHA。
第二條?本會是由全國農村衛生工作者、關心農村衛生事業發展人士和相關醫療衛生單位、社會團體自愿結成的全國性、專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會宗旨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貫徹國家衛生健康政策;服務于全國農村衛生工作者、農村醫療衛生單位、農村居民;推動農村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為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作貢獻。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第四條?本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本會的住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七條?本會業務范圍
(一)宣傳國家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健康工作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推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保障農村居民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提高農村居民健康水平。
(二)促進農村醫療衛生工作者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和遵紀守法意識。發揮橋梁作用,維護農村衛生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反映他們的合理訴求,推動改善他們的工作條件、生活條件和執業環境。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批準,表彰和獎勵協會會員中的先進單位、先進個人。
(三)推動深化縣域衛生改革發展,推廣實施“分級診療制度,優化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結構、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模式和衛生管理模式。”
(四)推動農村醫療衛生人力隊伍建設,優化農村衛生人力隊伍結構。開展縣域衛生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和崗位培訓。
(五)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制定農村醫療衛生服務行業規范、行為準則、服務標準、技術指南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推動完善農村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和運行機制。按照政府有關部門工作要求,組織開展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績效評價工作。
(六)推進農村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推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和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的指導意見、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術應用。
(七)堅持預防為主,推動愛國衛生運動,開展健康教育,促進農村居民的健康素養的提高。
(八)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發揮中醫藥在農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中的作用。
(九)按照政府有關部門工作要求,組織開展農村醫療衛生服務技術評估;支持農村醫療衛生適宜技術(適宜設備、適宜藥物)的研究、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舉辦或管理經濟、技術實體,開展業務咨詢和服務。
(十)加強農村醫療衛生學習交流平臺建設。發揮協會智庫作用,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編輯出版有關農村醫療衛生方面的刊物和資料,組織開展農村醫療衛生技術、衛生管理研究和學術交流。
(十一)團結社會力量、動員社會資源,支持縣域醫療衛生發展。
(十二)參加有關農村衛生的國際活動,積極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三)承辦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的工作。
業務范圍中屬于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準的事項,依法經批準后開展。
第三章?會員
第八條?本會會員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九條?凡擁護本會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愿,并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一)個人會員
1、在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農村衛生事業管理、臨床醫療、疾病控制、衛生監督、婦幼保健、康復、護理、藥檢、放射及科研、教育、宣傳、編輯出版等方面工作的專業人員;
2、熱愛農村衛生事業、在本領域有一定影響力的其他個人。
(二)單位會員
1、縣(縣級市)域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和其他基層醫療衛生單位;
2、高等院校、科研單位、社會組織和其它事業單位;
3、地方農村(基層)衛生行業組織;
4、支持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的醫藥、器械、IT等企業。
第十條?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會員證,并予以公告。
第十一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相關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積極參與推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
第十三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拒不履行會員義務,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八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天津市重慶商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常務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特殊情況的,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每屆5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本會會長為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況,經會長委托、理事會同意,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后,可以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
本會法定代表人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第三十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所屬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所屬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各所屬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和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三條?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本會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同意,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經2020年9月28日第七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五年規劃(綱要)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以《基本醫療衛生和健康促進法》為準則,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發揮行業管理的作用,團結社會各界力量,帶領廣大農村醫療衛生工作者和醫療衛生機構,為我國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和農村居民健康的改善貢獻力量。
二、工作目標
1、推動縣域醫療衛生改革,優化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結構。
2、發揮農村醫療衛生改革發展智庫作用,開展研究和學術交流。
3、發揮行業管理的作用,推動農村醫療衛生服務標準化建設。
4、搭建學習交流推介平臺,為農村醫療衛生發展服務。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強組織和機制建設
1、根據工作需要,逐步建立健全二級相關專業委員會(二級分會)、業務學組,建立健全分支機構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完善協會組織體系建設。
2、根據工作需要,逐步建立農村醫療衛生服務和管理網絡(聯盟),形成合力,推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
3、建立起與政府主管部門有效地交流溝通機制,發揮農村衛生工作者與政府主管部門的橋梁作用。
(二)推進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標準化建設和績效評價
4、按國家有關要求,組織制訂農村醫療衛生行業規范、行為準則、服務標準、技術指南和管理制度,推動農村醫療衛生服務標準化建設,并組織實施。推動開展縣域“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
5、加強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績效管理,開展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績效評價工作。組織開展縣域“優質服務基層行”一致性評價工作。
6、促進縣域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推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和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的指導意見、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術應用,發展互聯網+健康的優勢,提高農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和效率。
(三)推動縣域醫療衛生協調發展
7、推動深化縣域衛生改革發展,實施“分級診療制度,優化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結構、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模式和衛生管理模式,推動完善縣域醫共體建設。”
8、推進全科醫師制度實施,促進鄉村醫生結構性調整和職業化建設。探索建立農村衛生技術人員培養、服務制度和機制。組織開展縣、鄉、村衛生技術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和崗位培訓。組織開展縣(縣級市)、鄉鎮衛生管理干部進行崗位培訓。
9、加強農村地區中在藥適宜推廣運用,發揮中醫藥在農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中心的作用。
1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批準,表彰和獎勵協會會員中的先進單位、先進個人。
(四)加強農村醫療衛生研究與交流
11、加強對農村衛生政策實施、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農村居民健康等影響因素的研究,提出解決方案或建議,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決策提供參考和依據。
12、組織開展農村醫療衛生技術、衛生管理研究和學術交流。繼續辦好中國農村衛生大會,縣市衛健委主任(局長)、院長論壇,鄉鎮衛生院長年會、農村醫療衛生學術年會等各類學術活動。
13、辦好協會《中國鄉村醫藥》和《中國農村衛生》雜志,以及中國農村衛生協會網站、雜志網站、手機網站,微信公眾號等。
(五)團結各方力量,動員社會資源,合力推進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
14、加強與地方農村(基層)衛生協會和其他社會組織、協(學)會、高校、研究機構、企事業單位的協作、合作,合力推進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
15、發展農村醫療衛生志愿者隊伍,組織參與農村醫療衛生服務和居民健康管理。
16、動員社會資源,匯聚整合智力、技術、設備、資金等資源,推動縣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
(六)提高服務意識,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決策服務,為農村衛生工作者服務,為農村居民服務。
17、承辦國家衛健委交辦的任務。協助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開展政策研究,推動法規、制度、政策、措施的落實。
18、維護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訴求,推動改善農村醫療衛生工作者的工作條件、生活條件和執業環境。
19、組織開展健康教育,提高農村居民的健康知識水平和健康意識,提升農村居民健康素養。
20、塑造協會品牌,擴大協會影響力。
組織活動
2025年4月18日至19日,由中國農村衛生協會主辦,四川省醫院協會承辦,成都市龍泉驛區區衛健局、成都市溫江區婦幼保健院協辦的“中國農村衛生協會第七屆省級協會協同平臺會議”在成都龍泉驛“成都星光花苑酒店”召開。會議以“相約龍泉驛,同心共筑基層衛生高質量發展”為主題,重點探討了基層衛生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及省級基層衛生協會如何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服務會員、服務政府、服務行業、服務社會的能力問題。
相關事件
2025年5月,有媒體報道稱,多篇婦產科領域論文內出現男性患者的數據,包括“子宮黏膜下肌瘤”“難治性產后大出血”等疾病,涉事期刊包括《中國醫藥指南》《中國農村衛生》等。其中,《中國農村衛生》2014年刊登的寧晉縣醫院婦二科趙某某的論文《難治性產后出血干預性治療方法的對比研究》,文中稱“我院2011年12月到2012年12月期間收治的難治性產后出血患者的臨床資料,69例患者,年齡20-34歲,男35例,女34例。”5月6日,《中國農村衛生》的主辦單位中國農村衛生協會稱,“我們已經成立專班調查這一事件,仍在查閱相關檔案了解情況。”
參考資料 >
中國農村衛生協會簡介.中國農村衛生協會.2025-05-06
協會領導.中國農村衛生協會.2025-05-06
聯系方式.中國農村衛生協會官網.2025-05-06
中國農村衛生協會.天眼查.2025-05-06
中國農村衛生協會關于印發協會內設機構工作職責的通知.中國農村衛生協會.2025-05-06
中國農村衛生協會分支機構.中國農村衛生協會.2025-05-06
中國農村衛生協會章程.中國農村衛生協會.2025-05-06
中國農村衛生協會第七屆理事會五年規劃(綱要).中國農村衛生協會.2025-05-06
中國農村衛生協會第七屆省級協會協同平臺會議在成都龍泉驛區召開.封面新聞-今日頭條.2025-05-06
“男性患子宮肌瘤”論文引爭議,一期刊主辦單位:已成立專班調查.新京報-百家號.202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