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英國人民聲辯》作者所要說的并不是卑微瑣屑的事,而是一個最兇暴的國王如何蹂躪法律,摧殘宗教。他臨政時是如何縱欲狂亂,并如何在戰場上終于被他奴役已久的子民所俘獲。此后他又如何被監禁,并且在他的言行都讓人認為忍無可忍而感到失望時,終于被我國樞密院判處死刑,綁赴他的宮廷門前當眾梟首。此外作者還要說明這一判決是根據哪一系統的法律,尤其是根據哪一種英國法律作出的和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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