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人平,男,漢族,1954年6月生,江西瑞金人,1977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12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工業經濟師。曾任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江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
2025年9月,楊人平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1978年2月 瑞金縣五七干校學生
1978年12月 瑞金縣拔英公社(現拔英鄉)黨委委員、革委會副主任、副書記
1983年7月 瑞金縣拔英公社黨委書記
1985年8月 瑞金縣老建辦主任
1987年6月 瑞金縣委常委、宣傳部長
1989年12月 南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1992年2月 南康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1994年1月 大余縣委副書記
1996年5月 會昌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
1997年7月 會昌縣委書記
1998年1月 會昌縣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9年8月 于都縣委書記
2004年3月 贛州市委常委、于都縣委書記
2005年5月 贛州市委常委、統戰部長
2006年11月 南昌市委常委、組織部長
2011年8月31日 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江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5年5月,據江西省紀委監委消息:原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原江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楊人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江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5年9月,經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江西省紀委監委對原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原江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楊人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人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與他人串供;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調動、調整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土地出讓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楊人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楊人平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參考資料 >
領導介紹.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2022-08-26
原江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楊人平被查.京報網-今日頭條.2025-05-30
原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楊人平被開除黨籍.今日頭條·中國新聞網.2025-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