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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年2月2日美國強迫墨西哥在瓜達盧佩-伊達爾戈鎮(zhèn)(墨西哥城北)簽訂的屈辱性和約。條約規(guī)定墨西哥把得克薩斯州、新墨西哥州和上加利福尼亞州以及塔馬烏利帕斯、科阿韋拉和索諾拉的北部等大片土地割讓給美國,美國付給墨西哥1500萬美元和放棄墨西哥所欠的325萬美元債務作為補償。根據(jù)該條約,沿格蘭德河、希拉河、科羅拉多河直至太平洋劃定美墨邊界。瓜達盧佩伊達爾戈條約使墨西哥喪失領(lǐng)土230萬平方千米,占全國領(lǐng)土的一半以上。這片土地構(gòu)成今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猶他州、內(nèi)華達州和新墨西哥州與亞利桑那州的大部分,以及科羅拉多州和懷俄明州的一部分。
《瓜達盧佩-伊達爾戈條約》
Treaty of Guadalupe Hidal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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