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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復興,泛指伊斯蘭教自衰弱走向興盛的一種社會現象。特指20世紀60年代末以來伊斯蘭教在西亞、北非、南亞等地興起的復興思潮和復興運動。由現實的政治、經濟、思想、文化和歷史的復雜原因所引起,在各地、各國表現不一。同時,伊斯蘭黃金時代通常指公元762年—13世紀之間的500年,近來的一些學術研究將之延展至15世紀。
內容
其內容包括:(1)伊斯蘭教應成為國家的指導原則和官方意識形態,在社會、群體、個人生活中發揮更大作用,以全面規范世人的行為; (2)國家應以經、訓、教法為基礎,建立以早年哈里發國家為楷模的名副其實的“伊斯蘭教國家”和社會制度,使人人平等、各得其所、安居樂業; (3)國家應在伊斯蘭教義的指導下,發展經濟,組織社會生活,致力于非西方化、非世俗化的現代化建設。為此,應弘揚伊斯蘭文化、凈化信仰、消除腐敗,恢復伊斯蘭教的本來精神等。西方新聞界和有的學者則稱之為伊斯蘭“原教旨主義”。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