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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浚,明代官員,出生于慈溪。他在成化十七年(1481年)考取進士,并被授予監(jiān)察御史一職。后來,他因為一些事件而被貶為平度州判官,最終擔任了知府。
人物生平
余浚(生卒年不詳),原籍慈溪,明朝時期的政治人物。他的政治生涯始于成化十七年(1481年),當時他成功地通過了科舉考試,成為了一名進士,并隨后被任命為監(jiān)察御史。在弘治年間,他曾上奏彈劾浙江鎮(zhèn)守中官張慶和廣東鎮(zhèn)守中官韋眷。此外,他還推薦了幾位他認為適合擔任重要職務的人選,包括王恕、馬文升、彭韶、張悅、阮勤和黃孔昭等人。然而,在一次涉及姜綰的案件中,余浚受到了牽連并因此被貶職,成為了平度州的判官。盡管如此,他的仕途并未就此結(jié)束,最終他還是晉升到了更高的職位——山東兗州府知府。
歷史記載
余浚的事跡被記錄在《明史》中。據(jù)清代學者張廷玉等人的著作所述,余浚在孝宗初期曾提出廢除納粟入監(jiān)的規(guī)定,并且對多位地方官員進行了彈劾。他的這些行為被認為是導致后來一系列調(diào)查行動的原因之一。雖然余浚因此遭受了貶謫,但他最終還是得以恢復地位,并在職業(yè)生涯的后期擔任了知府這一重要的行政職務。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