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是北京市委市政府城市副中心建設領導小組下設的委員會,作為北京市委市政府派出機構,與通州區委區政府合署辦公。
2019年1月12日,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正式揭牌成立。
部門成立
為加強對北京城市副中心規劃建設管理的集中統一領導,北京市委市政府城市副中心建設領導小組下設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作為市委市政府派出機構,與通州區委區政府合署辦公。
2019年1月12日,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在通州區委區政府新址,正式揭牌成立。
機構設置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下設6個職能機構,分別是綜合局、發展改革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建設管理局、政務服務管理局、文化旅游區管理局。
職責權利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將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認真貫徹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詳細規劃,推動城市副中心規劃建設管理高效運行,把高質量發展貫穿到副中心建設全過程、各方面,努力把城市副中心建設成為新時代城市建設發展的典范,成為新時代的精品城市。
有關文件
京政發〔2020〕7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深入落實《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層面)(2016年—2035年)》,高水平規劃建設城市副中心,市政府決定,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副中心管委會)行使部分市級行政權力,具體內容如下:
一、由副中心管委會在城市副中心規劃范圍及拓展區(不含亦莊新城通州部分)約812平方公里區域內行使17項市級行政權力(詳見附件)。
二、副中心管委會要將承接的行政權力納入行政權力清單,向社會公開并加強宣傳解讀。要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精簡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切實提高行政效率,確保承接的行政權力接得住、管得好。
三、市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副中心管委會深化改革、優化服務,制定相關事項的審查標準和規范,加強業務培訓,保障相關行政權力調整到位;要繼續做好行政權力事項調整后的事中事后監管工作,防止出現審批監管脫節、缺位。
四、副中心管委會和市有關部門要在本決定印發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行政權力事項的調整工作。
附件: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行使的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目錄(共17項)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5日
附件:
參考資料 >
北京城市副中心黨工委、管委會揭牌成立.澎湃新聞.2022-08-12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2022年預算情況說明.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2022-08-12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行使部分市級行政權力的決定.北京市人民政府.202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