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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大初
來源:互聯網

譚大初(1504年-1578年),字宗元,號次川,廣東承宣布政使司南雄府始興縣(今廣東省韶關市南雄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戊戌進士,歷任兵科給事中、工部右侍郎、南京戶部尚書。譚大初在嚴嵩黨奪民田問題上表現出嚴格的態度,曾督理倉場,并極力推薦海瑞僉都御史。后因病辭官歸鄉,享年75歲。著有《次州存稿》《明史》卷二百一、清溫汝能《粵東詩海》卷二四等有傳。

生平

廣東鄉試第七十五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進士。授工部主事,因丁憂歸鄉。服闕,起為戶科給事中,歷兵科左給事中,出為江西省副使。期間逮捕治理嚴嵩親黨奪民田。之后升廣西壯族自治區右參政,因彈劾歸鄉。久之,起為河南布政使司右參政。未上任即升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不久,改應天府府尹朱載坖即位后,乞以參政致仕,不許。

隆慶元年(1567年),召拜工部右侍郎,隨后升遷為戶部左侍郎,總督倉場海瑞僉都御史時,譚大初大力舉薦。之后屢疏乞休,李恒沒有批準,拜南京戶部尚書,引疾去。卒謚莊懿。

主要作品

譚大初著有《次川存稿》八卷、《族譜》五卷、《自敘年譜》一卷、《南雄府志》二卷。

人物評價

我平生只見過兩個人可稱“廉潔之士”,一個是吳山,另一個就是譚大初。譚大初能不受世風污染,堅持自己的原則,雖受重用,卻不驕傲自大、無限膨脹。無論在哪個時代,譚大初的這種品質,都是為官者應當具備的。(馬森評)

軼事典故

明朝嘉靖年間,嚴嵩的兒子嚴世蕃強占了一個水塘,水塘原主聽說剛到任的大初是個不畏權勢的好官,就向他申訴這水塘本是他家的產業,塘底有界碑可以證明,請他從嚴家收回水塘。譚大初聽后計上心頭。他對嚴世蕃說自己有一個手鐲不小心掉入水塘中,請他汲干塘中的水幫忙找找。嚴世蕃覺得手鐲不值錢,便想送他一個了事。但是譚大初不肯,并說這手鐲是祖傳之寶,不可以隨便丟棄。嚴世蕃聽后只能同意汲干塘水。等到塘水被抽干后,果然在水塘的東南西北四個角上發現了四座界碑,這就足以證明是原主的產業。譚大初不懼嚴家的權勢,毅然將水塘物歸原主。譚大初執紀嚴明、為民除害,時人稱他為“譚青天”。

參考資料 >

始興縣圖書館“書香之音”第4期講座 主題:話說始興之名人張九齡、譚大初.韶關市人民政府.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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