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曾是海南省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省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將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省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省裝備動員辦公室)、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省交通戰備辦公室的職責,劃入省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并依法組織實施。
(二)依法將人民防空建設規劃納入城鄉總體規劃。制定人民防空指揮場所、通信、警報等信息化網絡建設規劃和各種保障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市縣擬定城市防空襲預案;指導全省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城市群眾防空組織的組建、訓練;指導社會公眾、各類院校普及公共安全、防空防災法律、法規和防范知識教育。
(三)負責全省人民防空綜合防護體系建和和管理。依法承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方面的行政審批工作;依法對城市和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設的管理;指導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維護管理;負責人防工程科學技術研究和成果應用。
(四)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和通信、警報等信息化建設;負責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建設、管理和發放;指導重點城市擬定城市人口、戰備物資疏散和掩蔽計劃,指導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和應急疏散場所建設。
(五)組織、協調、指導利用人民防空資源,為政府應對突發事件和應急救援指揮提供相關支持。
(六)制定全省人防平戰結合發展規劃,指導開展人防平戰結合工作;戰時根據上級命令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斗爭;負責全省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的管理。
(七)承辦省委、省政府、省軍區和省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 >
海南率先基本完成省級黨政機構改革,55個機構實現組建運行.海南日報-今日頭條.2022-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