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賢,(?一1598),字淑顏,號省遇,清源城南一(今春光)人。
明萬歷戊戌(1598)進士,授成都府推官,平反冤獄多起。兩次充任同考官,所取皆三巴名士,升戶部主事,監督南新倉耗事,挽回損失以萬計。為大司農趙所器重,改吏部主事,轉考工司郎中主持河南省鄉試,選拔了大量人才。其時朝廷內派系對立,宗賢能獨立而取公平,暗中保護好人。升參議分巡鳳平道,使地方安定,受到督院的倚重,因勞累死于任所。
王宗賢耿直倜儻,有經世才,未及大用,論者多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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