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直隸州是明代交承宣布政使司下轄的一個行政單位,原名宣光州。該州轄區(qū)包括曠縣、當?shù)揽h、文安縣、平原縣、底江縣、收物縣、大蠻縣、楊縣、乙縣共九個縣。其治所大致位于現(xiàn)今越南宣光省、河江省和永福省的東北部地區(qū)。
永樂五年(1407年)六月癸未置宣化直隸州,直隸布政司。并置宣化州稅課局,宣化州之長江河泊所。
永樂六年冬十月己卯,升交阯宣化州為宣化府,改宣化州稅課局為宣化府稅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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