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國家加工貿易產業園,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外貿穩外資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0〕28號),引導加工貿易梯度轉移,建立東中西產業合作互濟的長效對接機制,支持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參與國際循環,推動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商務部決定培育建設。
歷史沿革
2021年4月7日,據商務部網站消息,商務部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開展國家加工貿易產業園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通知稱,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外貿穩外資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0〕28號),引導加工貿易梯度轉移,建立東中西產業合作互濟的長效對接機制,支持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參與國際循環,推動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商務部決定培育建設一批國家加工貿易產業園(以下簡稱產業園)。
區域范圍
產業園選取特定的區域范圍,由所在地政府(地市級)為申報主體進行申報,允許多區聯報(一園兩區或三區,原則上不超過三個區),總規劃面積原則上小于60平方公里。產業園的培育認定將按照“地方上報、集中審核、商務部認定”的程序進行。
參考資料 >
商務部:擬培育建設一批國家加工貿易產業園--經濟·科技--.人民網.2021-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