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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縣,古縣名,今南雄市。
唐朝粵北全境基本上屬嶺南道管轄(今連陽地區曾一度屬湖南道)。唐王朝在粵北境內分置韶關市(唐貞觀年置,治曲江區)和連州市。韶州轄曲江、仁化縣、樂昌市、始興縣、湞昌(今南雄)六縣。五代十國,嶺南為南漢五劉氏占據。南漢在北江領域增設英德市(治所在今英德縣城)和雄州(州治在今南雄城)。這樣,加上原有的韶州和連州,粵北共置四州。宋代時粵北屬廣南東路。境內仍置四州(雄州改為南雄州)。元代改州為路,元初在粵北地區置南、韶、連、英四路,俱屬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廣東道。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南雄州為南雄路,領保昌、始興縣兩縣。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路為府,轄保昌、始興兩縣,屬廣東道。
洪武二年改行中書省,九年改行省為承宣布政使司,南雄府屬相隨。南雄府位于廣東省北部,“枕楚跨粵,為南北咽喉”
正文
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置湞昌縣,南漢乾亨四年在湞昌縣置南雄市,宋開寶四年改為南雄州,明洪武元年置府,清嘉慶十二年改為直隸南雄州,民國時改為南雄縣,隸屬廣東。建國成立后,沿襲不變,1996年撤縣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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